入境事務處會向獲分配名額 的申請人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邀請他們來港會面,並出示其在申請期間遞 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事務處核證。
需要注意的是,獲原則上批准並不等同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獲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的正式批准。申請人必須令入境事務處信納其在申請期間所作的一切聲明和所提供的資料均為真實和完備,才會獲得正 式批准。
今次75名獲分配名額的申請人的申請個案編號如下: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是香港政府於2006年設置的一項有配額的移民吸納計劃,旨在吸引高技 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優才計劃的一般申請流程如下:

那麼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達到申請條件,是否具備申請入境的資格了呢?就可以進行自我評估。
6. 無犯罪記錄。
符合了第一步驟的“準優才”可點擊“閱讀原文”進行綜合制計分的自我測評。只需在自我評估中取得80分以上的分數,您就具備了申請優才計劃移居香港的可能性了。
因此可以看出,綜合計分的滿分雖然為195分,但是申請門檻還是相對寬鬆的,是內地人才移居香港的最佳選擇!優才計劃入境無資金要求,只要求你具有專業的技能或豐富的工作經驗,是香港所需要的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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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閱讀原文”進行優才計劃自我測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