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 读
introduction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云南省不再发展纯地面光伏电站,未来发展重点主要在光伏农(林、牧、渔)业、光伏提水、光伏制冷(脱水、保鲜),光伏制热(烘干、食品加工)、户用光伏扶贫以及城市、工业园区的屋顶分布式领域,从中我们可看出政府政策的风向标已开始指向“光伏农业”。
同时,“意见”强调环境敏感区域内不得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必须根据“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规[2015]11号”的有关要求,“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意见”还对云南省“光伏+扶贫”模式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光伏+扶贫”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






内容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