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为了鼓励包括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移民获得公民身份。为了更容易做到这一点,根据“国籍法”第5(1)条款未成年人入籍申请费用已经减少。
2017年6月19日C-6号法案得到皇家御准之后生效,这一法案做出法律修改,将公民法中要求申请人要在18岁以上才可以申请入籍的要求去除,如此做可以让未成年人更加容易自行申请入籍。政府指出,成功融入加拿大社会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成为加拿大公民。

联邦移民部长胡森(Ahmed Hussen)宣布对申请入籍的未成年人的收费做出调整,将根据公民法5(1)条款入籍的申请费从530元降低至100元,这与根据公民法5(2)条款申请费用一致。
这一改变确保那些未成年人的申请人,不论他们是否有加拿大父母,也不论是与加拿大永久居民父母一起申请,还是独自申请入籍,这些未成年人所缴纳的费用都没有区别。
在2017年6月19日及之后申请入籍已经缴纳了530元费用的这些符合资格人士,政府将会退还430元给他们,移民部会直接与这些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联系,告知他们申请退款的程序。

没有加拿大父母或者永久居民父母同时申请入籍的未成年人,根据公民法5(1)条款可以申请入籍。因此,降低入籍费用可以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包括那些儿童福利系统内或者是由政府收养照顾的未成年人入籍。
如果未成年人在申请时没有加拿大籍的父母或没有永久居民的父母陪同一起申请入籍,都可以根据“公民法”第5(1)条款申请公民身份。
不到18岁的未成年永久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入籍。即使父母申请公民被拒,未成人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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