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媒体报道:曾三次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下称“发审委”)委员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栗皓律师,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罚金300万元。

北京市司法局于2024年6月5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也证实了这一事项。北京市司法局宣布,因栗皓“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该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栗皓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1994年,栗皓开始律师执业,先后在天津市华大律师事务所、天津市吉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任职。2005年,栗皓加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后任高级合伙人,知情者介绍,栗皓主攻证券法律业务,是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部的领军人物之一。
栗皓还是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三届及第十六届发审委的委员,其中在2014年5月,他被中国证监会聘为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
栗皓案发于2021年年底至2022年年初,其涉及事项与其任职证监会发审委时相关,或涉科创板“造假上市第一股”泽达易盛案。
科创板“造假上市第一股”泽达易盛案震惊市场,不仅公司遭强制退市、相关高管受到重罚,且为泽达易盛保驾护航的券商和中介机构也受到相应处罚。譬如,在泽达易盛这一项目中,东兴证券因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外,泽达易盛项目中的法律服务机构康达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还被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名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
据泽达易盛《上市说明书》,康达律所从泽达易盛IPO中获得的法律费用为669万元。具体负责泽达易盛的经办律师是王华鹏、李赫、纪勇健、刘鹏。其中,王华鹏、李赫是康达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红周刊》获悉,除招股书中披露的4位经办律师外,招股书未披露但实质参与了IPO的律师还有栗皓等3人。
注册制虽广受诟病,至少有一点是历史性地进步,那就是提高了审核的透明度,降低了腐败的可能性。

ESG会客厅的读者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