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当初持何种签证入境美国,若想永久合法待在美国,取得绿卡(英文:Green Card)是第一也是唯一要点,且是成为美国公民的必经之路。
绿卡、永居,PR都是同一个概念,指的是永久居留权(英文:Permanent Residency),指个人得到许可永久居留于某地的权利,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称作“永久居民”。
本篇主要讲述取得绿卡的方式与途径,并进一步了解最常见的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条条大路通绿卡!
依照美国移民归化法,取得美国绿卡的4种途径:
(1) 亲属移民
(2) 职业移民
(3) 人道主义移民
(4) 多元化移民

亲属类移民申请条件:必须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且愿意为你提出绿卡申请。(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受益人:外籍亲戚)
美国公民:此身份可为父、母、配偶、未婚或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提出绿卡申请。
绿卡持有人:此身份可为配偶、未婚子女提出绿卡申请。
亲属移民又分为两种,直系亲属和优先类亲属。
直系亲属:无名额限制
每年核发的签证数额不受限制,无须排队,仅需等待政府处理时间,因此速度最快。
直系亲属身份包括: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3)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未婚子女。
优先类亲属:有配额排期限制
按照亲属关系远近,可细分为四类优先级(FB-1 ~ FB-4),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因此取得速度不一定。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缓存得绿卡申请资格。
四类优先级为:
(1) FB-1第一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2) FB-2第二类优先:
FB-2(a)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
FB-2(b) 绿卡持有人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3) FB-3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已婚子女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4) FB-4第四类优先: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职业移民是以职业为诉求申请美国移民,分为五大类(EB-1 ~ EB-5),而每一类又再细分为不同职业类别。
职业移民的五大类: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人才、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及跨国经理人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高等学历或拥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技术性劳工、专业人士与其它合格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移民:特殊种类职业移民,如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就业创造移民
1.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
配额: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另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签证配额,都会用于EB-1移民。
申请人数:较少。根据过往统计,EB-1移民人数很少,签证配额不曾用完过,因此无须排队等待签证配额。
周期:申请通过速度最快,6-12个月左右(最快15天出结果)。
优势:EB-1最大优势在于无需提出劳工证(PERM/ LC,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大幅缩短时间。
EB-1可细分为三种分类:
(1)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
受益人须证明自己在其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如获得国家大奖、显著贡献、在主要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等),且希望未来能将此专业贡献于美国,如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领域。
申请时无须在美有具体工作职位,但申请批准后,受益人须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工作。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也无需要美国雇主支持。
(2)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受益人须在某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且享有声誉或获得国际认可。
受益人须拥有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教学经验。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3)EB-1(c )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
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端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
过去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且受益人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方能帮L-1持有人或海外公司主管申请。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2.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 (PERM / NIW申请)
配额: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申请人数:利用EB-2申请绿卡的人数为大宗。
周期:EB-2算快速,但仍需视出生地而定。中国大陆、印度及墨西哥出生的外籍人士从申请到批准大约需要2至3年时间,其他地方出生的申请人约需几个月至1年左右 (曾有台湾出生者5个月就获得批准)。
EB-2申请条件:
受益人须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拥有学士学位与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在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恰当美国人来做此份工作,则可透过EB-2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3.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 (PERM申请)
配额: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和EB-2的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申请人数:人数较多。
周期:EB-3申请时间会比EB-2长一点,约需近1年至5年以上时间才能申请I-485、工卡与返美证(视出生地而定)。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1、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受益人须能胜任至少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2、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3、非熟练工人(Unskilled Workers):受益人能胜任不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名额数不得超过10,000个。
EB-3申请条件:
受益人若不符EB-2的学经历要求,但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且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合适美国人来做这份工作, 则可透过EB-3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大部分只有大学学位,或无学位只有工作经验,或无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都可提出EB-3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以下例外情况无须申请劳工证(PERM),亦可透过EB-3申请绿卡:
(1)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申请条件 (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2)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规定(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4.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移民
配额: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申请人数:较少。
周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EB-4申请条件:
EB-4受益人须要获得I-360申请的批准,但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则是使用DS-1884申请。
EB-4的几种具体情况:宗教工作人员(如牧师等)、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前巴拿马运河公司工作人员、国际组织退休工作人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家属、美国军队成员等。
5.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配额: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申请人数:EB-5申请人数较多。
周期:目前排期较长,最长达数十年。
EB-5申请条件:
EB-5受益人需要提交I-526申请。
若是投资到投资移民区域,要求资金为50万美金,自行开公司则是100万,若在高失业率地区开设公司,则仅要求50万投资金。
自行开公司者须提供当地至少10个工作机会。
1. 难民
配额:由美国总统设置每年的上限,具体政策视总统对难民入境是否支持。
2. 政治庇护者
配额:无限制
1. 多元化移民(抽签)
配额:55000张。
2. 另外少部分包括为美国政府工作的某些伊拉克人和阿富汗人,以及被罪犯伤害或被人口贩卖的受害者。
热线:13821068658/18322535505

天津冠桥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