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发生了一件颇具争议的事件,一位81岁的华人老太宋女士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件(PRTD)时被拒。尽管宋女士有着各种理由,但是为什么最终还是被拒,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要先弄明白,什么是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永久居民旅行证件(permanent residence travel document)是加拿大为在境外的永久居民提供的临时旅行文件,它允许这些永久居民返回加拿大。申请人必须证明在过去五年内,至少在加拿大内居住了730天,否则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才能获得PRTD。
2014年,宋女士办理了加拿大移民,与女儿一家团聚。她在加拿大过得很充实,积极地在当地参加各种活动,同当地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2019年11月,她决定回国探亲,并在之后去日本旅游。不料此时疫情突然来袭,她被困在了中国。
此时,宋女士想到了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可是受疫情的影响,此项申请业务暂时停止,无奈的宋女士只能选择等待。直到2022年,情况有所好转,宋女士才递交了PRTD的申请,但最终的结果是,移民部拒绝了她的申请。宋女士对此不服,提出了上述,并列出了6种原因和理由,但都一一被法官驳回。
在移民上诉庭的听证会上,宋女士的说法遭到了法官的质疑。她说疫情让国际旅行变得不安全,因此不敢回加拿大。但是法官法拉利先生指出,她在2019年12月27日从中国坐游轮去日本,这跟她对疫情的担忧不太一致。
宋女士还说自己的年龄大,不敢单独坐飞机返回加拿大。但是法官认为,2019年11月回中国时,她就是一个人乘坐的飞机,因此上述理由也有些靠不住脚。
宋女士还提到,她选择的是中国航空公司的航班,但后来这家公司取消了对应的航班。对此,法官认为,她并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表明她试图联系其他航空公司确认何时能够返回加拿大,因此她的根本就没有意向要回加国。
她还说在中国无法接种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疫苗,所以无法回来。但法官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她就此问题与加拿大政府进行沟通和确认,没有寻求任何帮助,她的这些理由更加重了法官对她的怀疑。
宋女士的女儿、女婿和两个外孙都在加拿大生活,她说需要返回加拿大与家人一起生活。但是法官对宋女士做了简单的询问,发现她连两个外孙的年龄,和就读学校的名字都说不清楚,法官因此认为,她并没有和其他家庭成员住在一起。
宋女士还以人道主义和同情为由,要求特别救济。但法官认为,她在中国的生活条件相当优越,她住在女儿移民后留下的房子里,并且有人照顾,生活的很好。她没有证明,在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会对她的生活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法官还是驳回了她的上诉。
如果您已经获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那么建议您在加拿大境内要多待多住,让加拿大政府和移民局认为您有足够的诚意。如果遇到了极特殊的情况需要离开加拿大,那么也请您保留好对应的证据,以备将来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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