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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教育部两次提到了这件事!

最近,教育部两次提到了这件事! 西睿科技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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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15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和“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


9月15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和“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9号(教育类3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大家一起来看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


2016年以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一系列文件,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指导高校落实相关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9号(教育类37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进一步改革完善了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相关专项资金整合为“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新的中央高校项目支出体系包括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等六项内容。其中,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可用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中央财政在安排“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时,将协同创新中心作为重要分配因素,中央高校可统筹用于支持协同创新等相关工作。各中央高校可充分利用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9号(教育类3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图源:教育部


以下为答复原文: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9号(教育类3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科技提案〔2020〕56号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持续支持高校协同创新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教育部、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进高校开展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一、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为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总体目标,2012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启动“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称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分为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等4类。截至目前共分两批认定了38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在这一模式和理念的指导下,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建设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总数超过1000个。各高校还自行培育了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通过计划的实施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各高校立足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协同创新”的模式和理念深入人心,在校企协作、制度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较好补足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关于提案提出的建议答复


  (一)关于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方面


  协同创新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协同创新是一种创新理念、发展思路和组织方式,本质上是创新能力建设。特别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高校应该大力提倡和推进协同创新。通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多方协同,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稳定的科研队伍,朝着共同的科研方向持续攻关,产出成果并培养出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


  一是全面加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教育部党组十分重视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在2018年底召开的部党组会上明确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教育部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高校科技工作会议,钟登华副部长就“继续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建设”也作了任务部署。


  2018年,为深入了解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状态和协同绩效,及时总结建设运行经验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和引导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工作,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完成38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的评估工作。参加评估的专家普遍认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体较好。各协同创新中心在服务国家、行业以及区域的重大需求、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各具特色。协同创新中心通过一个周期的建设,有效集聚创新要素和资源,体制机制改革富有成效,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牵头高校创新能力得到大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显现。


  二是全面启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持续推动高校协同创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2018年启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作,2018年、2019年两年认定建设了125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得到各地方、高校高度认同,经过认定的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经费投入承诺,负责中心的目标管理、政策支持和绩效评价。教育部也将加强对中心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关于拓宽经费持续支持方面


  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进一步改革完善了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相关专项资金整合为“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新的中央高校项目支出体系包括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等六项内容。其中,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可用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中央财政在安排“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时,将协同创新中心作为重要分配因素,中央高校可统筹用于支持协同创新等相关工作。各中央高校可充分利用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三)关于对接并融入“双一流”建设方面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双一流”建设战略,将“211工程”、“985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双一流”建设,打破建设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弊端、建立分类建设特色化质量发展的新建设模式。“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实施,进入建设范围的高校遴选,以学科为基础,以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水平为基本条件,体现扶强扶优,同时兼顾区域发展战略,支持特色建设,发挥区域带动作用。首轮建设2020年结束,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协同财政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决策部署,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支持高校开展协同创新等活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15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


图源:教育部


以下为答复原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


教科技建议〔2020〕10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合作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推动高校聚焦国家战略、服务产业发展,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一是大力推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4年起,教育部组织企业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有效激发了各方的积极性,经过几年的发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规模、质量、影响力均显著提升。2019年全年累计有1005所本科高校(占全部本科高校的80%)与446家企业合作立项近15000项,企业提供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约46亿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打造了多主体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培养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大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总体目标,2012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并启动“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称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理顺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消除“创新孤岛”,打破传统的校校、校企体制制约和创新机制壁垒,解决创新与产业“两张皮”问题,促进跨学科、跨单位、跨领域融合创新,提高科技创新的有效性,将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目前,已布局建设了38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及125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三是面向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为抓手,支持引导高校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培育汇聚攻关团队,全面提升高校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目前,共建有工程中心453个,涉及高校206所,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年,为加强对工程中心建设运行的管理和指导,修订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引导工程中心进一步聚焦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聚集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效对接民营企业需求


  一是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及激励机制。2016年以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一系列文件,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指导高校落实相关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同时,支持高校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系列技术类和管理类岗位,激励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二是提升高校专利等成果质量。2020年2月,教育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出台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引导高校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科研人员的内生约束和责任意识,着力提升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


  三是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2018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并于2019年和2020年组织认定了两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指导高校积极探索机构化、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有效机制。目前,已布局了71个依托高校建设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推动高校积极对接民营企业,强化校企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四是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为促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取得新进展,教育部积极推动第三方打造市场化运营的“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云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方位、立体化展示高校科技成果信息,拓宽高校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金融资本对接的空间,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实现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无缝衔接,助推科技成果加速落地,早日实现产业化。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支撑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强化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对接,开展有组织研发,充分发挥高校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继续完善激励和评价机制,有效激发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15日



新闻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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