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8〕98号)有关规定,现将宜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3家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高新处 0571-87054033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571-87054143
电子邮件:wyq@zjinfo.gov.cn
附件:
浙江省2021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docx
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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