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介绍
Policies profile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萧宣〔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萧山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在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核心算法、软硬件协同及专用系统等领域,公开征集、凝练形成 专项榜单。由区、县(市)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发动各类创新主体公开竞争、揭榜攻关。本批榜单指南项目包括“智能计算基础技术”等八个专项榜单指南项目(详见附件一)。
组织方式为区、县(市)限额申报,竞争性分配,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建议、行政决策、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揭榜单位及项目。
申报单位应为杭州市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及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以浙江省杭州市科技部门认定为准)。
1
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能成为杭州科技进步和高质量 发展新的增长点,项目关键技术有重大突破和自主创新,预期能形成标志性成果;
2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的科技型企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3
申报单位同意实行项目研发投入以自筹为主、财政补助资金引导的协同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自筹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而且是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以上;
4
项目执行期应在合同书中约定,一般不超过4年;
5
鼓励创新联合体(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的,以企业作为牵头主体组织申报;
6
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1
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通过遴选,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和区、县(市)科技部门组织推荐相结合,立项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
2
立项文件下达后,承担单位应在三个月内与区、县(市)科技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书,在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管理办法》指出的标志性成果(详见附件二)协议;
3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先立项,验收通过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后,再实施补助的方式。
附件一:杭州市人工智能项目榜单
附件二:2022年度杭州市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
附件三:各区市项目限额分配数
杭州市科技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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