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只是香港公司回内地设立新公司或处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情,需要对其香港公司资料进行公证。这个公证就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通常称为香港律师公证。一般会办理两种,公司《公司资料(状况)证明》或者《董事会决议证明》。
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设立新公司;
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在内地起诉香港公司主体;
其他用途。
NNC1(法团成立表格)或NAR1(周年申报表)
CR(注册证书)
BR(商业登记证)
香港公司章程
董事/股东名册
广东省(深圳巿、东莞巿、广州巿、江门巿、佛山巿、肇庆巿、珠海市)、重庆巿、北京巿、上海巿、四川省全省、海南省全省、山东省全省、河北省全省、天津市 、浙江省杭州市(2023年10月24日起)
电子版董事会决议
2023年7月起,中法和内地工商部门已实行系统互通。现时,简化版的董事会决议用于内地工商部门将实行无纸化处理。工商部门通过有关网站即可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