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根据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省纪委省监委决定2023年持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在前期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省纪委省监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10家省直单位,确定了10个专项治理项目,项目化开展专项治理。
现将集中开展的各专项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工作目标、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中小学校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中小学食堂在采购、验收、财务核算、信息公开各流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推进中小学采购流程、验收管理、财务核算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行为,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发挥食堂公益功能。
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特困供养机构保障不力、特困供养机构人员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等问题强化治理,切实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水平,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兜底老年人。
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农村回迁安置慢专项治理
噪声污染专项治理
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
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问题专项治理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
实现全省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响应率达到100%,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价格医疗服务总价不超过4500元,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参与率达到100%;发挥公立医疗机构对市场的参照作用,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按照符合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水平制定合理价格,切实降低口腔种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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