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电子标准院”)提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归口管理,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73)为副归口单位。本标准的发起单位包括: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中智国培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浪潮(山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
《数字化转型 数字人才技术能力和培养要求》是首项针对数字化转型数字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本标准聚焦数字化转型数字人才的技术能力和培养要求,提出数字人才分类和能力框架、各类数字人才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要求、素养要求和培养要求。本标准拟将数字人才分为数字化管理人才、数字技术人才和数字应用人才三大类。针对数字化管理人员,规定战略性、全局性的管理者应具备的数字化视野和统筹规划能力;针对数字技术人员,分析数字化转型中数字人才与数字职业的对应关系,适时引用现行的国家职业标准,以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针对数字应用人员,根据应用场景,对业务人员提出与业务相关的数字化思维、素养和专业技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开展数字人才培养的各类组织以及为其提供数字人才能力提升服务的相关机构。依据本标准,可为组织提供数字化转型数字人才培养的整体解决方案。
1、申请单位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及其法人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2、申请单位应从事相关领域,并具有较深的相关领域研发、设计、应用、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并能配合标准牵头单位提供标准制修订所需的技术和人员支持;
3、申请单位能够指定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按时参加标准编制会议,按时完成牵头单位的标准编制任务,积极提交技术贡献和建议;
4、行业领军单位,数字化转型相关优秀企业可优先考虑。
有意向参与标准编制的申请单位,具体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吕超
电话:13521862738(微信同号)
联系人:张颖
电话:18611248089(微信同号)
4 截止时间
本次征集参编单位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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