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前的一次闲聊中得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遇害事件,作为一名母亲特别能理解江歌妈妈的痛苦,每每想到这个孩子,万分心痛。
网络上舆论一片,各种说法都有。更多的人听说日本没有死刑,担心凶手是否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该案将于12月11日至15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对于此案,中国法律真的只能袖手旁观吗?其实不然。
近年来,在新西兰、美国等地,华人遭遇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域外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追问。国际条约及我国法律对此类案件管辖权有何规定?
权威解答
关于江歌案的几个核心问题:
什么叫“属地管辖原则”?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
以江歌案为例,该案发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中国人,也会根据属地原则,依据日本的刑事法律对其行为进行审判。属地原则,也因此被称为域外犯罪选择适用管辖的“黄金原则”。因此,华人在国外遭遇犯罪分子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向当地司法机关陈述犯罪事实,依据当地法律使罪犯受到应有惩处。
华人犯罪,中国法律还能否对其进行追责?
依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到该案,如果刘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境外犯罪,不能被引渡回中国受审吗?
在看了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视频后,不少网友提出了引渡的话题。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属国被审判前回到国内,则可以直接适用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时,不论我国是否和其他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只要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国籍,就不会被引渡,这就是“本国人不引渡”原则。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则不论双方是否签署引渡的双边协定,都应该优先适用属地原则。
案件进展
庭审临近 江母日本池袋举行请愿署名活动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一年后,江歌血案即将开庭之际,为请求日本法院判决陈世峰死刑,2017年11月1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征求民众署名支援。
据知情者透露,江秋莲于当地时间11月4日抵达东京,随后便展开了一系列签名请愿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在社交网站与软件上发布信息等,十几位志愿者也加入其中,帮助制作展板、展示牌等用具。
活动当天现场有大量华人聚集在池袋西口公园参加署名,大家有秩序地排队、签名、拥抱、慰问江歌的妈妈。
江秋莲在接受大家的声援和慰问时,对在日华人表示了感谢,并说道,如果没有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自己很可能就随江歌而去了,如今看到这么多同胞的鼓励和支持,自己有信心能继续走下去。然后,她也提醒大家在外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类似江歌的惨剧再次发生。
据报道,陈世峰杀害江歌一案将于当地时间12月11日至15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而江母也将继续留在东京直到审判结束。
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江歌在日本遇害案再次引发舆论关注,牵动国人的心,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和加强又一次被提及,日常生活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愿天堂没有痛苦,愿恶人得惩,愿岁月静好 。
部分资料转载于: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