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预警信息快报第762期

预警信息快报第762期 番禺国际商会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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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根廷对涉华拉链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2

2024年11月29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28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西班牙语:Cierres de cremallera y cintas, con dientes de metal común, de monofilamento de nailon o poliéster y de plástico inyectado)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国家不同的产品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金属拉链(西班牙语:los cierres de metal)最低限价为28.7美元/千克、聚酯纤维拉链(西班牙语:los cierres de poliéster)为13.5美元/千克、塑料拉链(西班牙语:los cierres de plástico)为12.8美元/千克、带有铜齿或铝齿的布带(西班牙语:las cintas con dientes de bronce o aluminio)为12.5美元/千克、带有尼龙或聚酯纤维齿的布带(西班牙语:las cintas con dientes de nailon o poliéster)为7.5美元/千克、带有塑料齿的布带(西班牙语:las cintas con dientes de plástico)为6.6美元/千克、带有其他齿的其他布带(西班牙语:las demás cintas con dientes)为15.4美元/千克;秘鲁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12.8~44.8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12.5~38.1美元/千克;印度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13.1~42.8美元/千克;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涉案产品为拉链和带有普通金属、尼龙或聚酯纤维齿以及注塑链齿的布带,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

2023年5月30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1672号公告,对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及秘鲁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初裁,对巴西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初裁,决定对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及秘鲁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同时终止巴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5000-409999/406669/norma.htm

2. 美国对聚酯加工丝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3

2024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Polyester Textured Yarn)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1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2月1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8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发起双反调查。2019年1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12/02/2024-28262/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3. 南非对涉华型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4

2024年11月19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U-sections, I-sections, and H-sections of Iron orNon-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为: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2.81%(从价税);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9.12%(从价税)。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itac.org.za/upload/document_files/20241129041729_Prelim-Report-No.737-v1-_-AD-investigation-on-Structural-Steel.pdf

 

4. 巴西对华乙醇胺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5

2024年12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6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Oxiteno S.A. Indústria e Comércio于2024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醇胺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22.11.00和2922.12.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etanolaminas@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69-de-2-de-dezembro-de-2024-599192981

5. 阿根廷对华单相交流发电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6

2024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1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单相交流发电机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不同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额定功率为0.12千瓦(含)~3千瓦(含)、重量为4千克(含)~45千克(含)的异步单相交流发电机,但不包括带集成离合器和制动机件的单相电机、洗衣机电机和功率介于0.18千瓦和2.2千瓦之间,直径为80毫米和100毫米的双极深水井泵电机。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01.40.1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011年3月4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单相交流发电机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9月4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7年9月1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8年12月12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40%的反倾销税。2023年12月6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5000-409999/406805/norma.htm

6. 阿根廷对华多功能手动料理机和手动搅拌器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6

2024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0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功能手动料理机和手动搅拌器(西班牙语:Aparatos de funciones múltiples, provistos de accesorios intercambiables, para procesar alimentos, de uso manual; batidora de uso manual, incluso presentadas con accesorios y licuadoras)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不同的产品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产品的中文名称供参考,以西班牙语名称为准),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其中,榨汁机最低限价为26.08美元/台、搅拌器为21.07美元/台、料理机为23.60美元/台。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09.40.50、8509.40.20和8509.4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016年12月7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功能手动料理机和手动搅拌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6月5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3年6月5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5000-409999/406800/norma.htm

7. 印度决定对涉华钢化玻璃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6

2024年12月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6/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1月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Textured Tempered Coatedand Uncoated Glass)作出的反倾销初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最低限价分别为:中国673-677美元/吨,越南565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项下的产品。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2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orosil Renewabl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11月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涉案产品为透射率至少90.5%,厚度小于等于4.2毫米(含0.2毫米的公差)且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无论是否涂层的钢化玻璃。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9160.pdf

 

8.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环状焊接碳素钢管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6

2024年12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Circular Welded Carbon-Quality Steel Pipe)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07年7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8年5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3年6月3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8年11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9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4年9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204_66200.htm

9. 约旦对进口安全防护鞋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9

2024年12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约旦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12月1日,应约旦生产商申请,约旦工业、贸易与供给部国家生产保护局(NPPD)对进口安全防护鞋(Safety and protective footwear)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预计为2020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涉案产品的税号为6402、6403、6404及6405。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2日前进行应诉登记、2025年1月14日前提交案件陈述意见及相关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Eng. Maysoon Abu Baker

Director of the National Production Protection Directorate (NPPD)

电话:+962 6 5629030分机650,101

邮箱:Maysoon.AbuBaker@MIT.GOV.JO,Tariq.Ahmed@mit.gov.jo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JOR20.pdf&Open=True

10. 美国对钢货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9

2024年12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货架(Steel Rack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44.5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50%—102.23%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8年7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钢货架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2019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货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4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货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12/06/2024-28505/certain-steel-racks-and-parts-thereof-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the

11. 美国对直径12-16.5英寸钢轮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9

2024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Steel Wheels 12-16.5 Inches in Diameter)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44.3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86.45%—388.3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8年8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2019年7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4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12/02/2024-28174/certain-steel-wheels-12-to-165-inches-in-diameter-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

12. 欧盟对华高压无缝钢瓶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09

2024年1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Cylinders Holding a.s.、Dalmine S.p.A.、Eurocylinder Systems AG (ECS)、Faber Industrie S.p.A.和Worthington Cylinders GmbH于2024年10月24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无缝钢瓶(High-pressure Seamless Steel Cylinder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11 00 11、ex 7311 00 13、ex 7311 00 19和ex 7311 00 30(TARIC编码为7311 00 11 15、7311 00 11 80、7311 00 13 15、7311 00 13 80、7311 00 19 15、7311 00 19 80、7311 00 30 15和7311 00 30 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7403

13. 澳大利亚对华不锈钢拉制深水槽作出反倾销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0

2024年12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7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the Minster for Industry and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Deep 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反倾销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2024年6月25日起,取消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2014年3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华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3月2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双反终裁。

2019年7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86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liveri Solu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03号公告称,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从2020年3月27日起,继续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26日。2024年5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28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liveri Solu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2月9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否定性终裁。

2024年6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39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自主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审查与采取反倾销措施有关的可变因素是否发生了变化,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或终止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4.10.00.52。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4-12/652_-_12_-_notice_-_adn_2024-097_-_findings_of_a_review_of_measures.pdf

14. 欧盟对华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2

2024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甜玉米加工商协会(法语:Association Européenne des Transformateurs de Maïs Doux)于2024年10月2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Prepared or Preserved Sweetcorn in Kernel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001 90 30(TARIC编码为 2001 90 30 10)和ex 2005 80 00(TARIC编码为2005 80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7407

 

15.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未加工橡胶磁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3

2024年12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Raw Flexible Magnet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07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反倾销终裁。2013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12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1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6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9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4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212_66238.htm

 

16. 阿根廷对华弹簧减震器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3

2024年12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6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弹簧减震器,包括单体减震器组件,用于摩托车和装配有辅助发动机的带或不带车斗的脚踏车(西班牙语:amortiguadores, incluso conjunto resorte-amortiguador, formando un solo cuerpo,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motocicletas(incluidos los ciclomotores), y velocípedos equipados con motor auxiliar, considecar o sin él)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714.10.00和8714.99.90项下的产品。

2018年4月23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弹簧减震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0月8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按照涉案产品离岸价(FOB)的34.18%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六个月。2019年4月22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34.1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4月12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5000-409999/407106/norma.htm

 

17. 印度对涉华三氯异氰尿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3

2024年1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Trichloro Isocyanuric Acid, TCC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766-986美元/吨、日本为276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6910和29336990。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odal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5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650-870美元/吨、日本为170美元/吨。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9387.pdf

 

18. 巴基斯坦对涉华氯化石蜡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6

2024年12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64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伊朗和卡塔尔的氯化石蜡(Chlorinated Paraffin Wax)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2.57%~43.10%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0.17%、伊朗生产商/出口商均为43.10%、包括KLJ Organic在内的卡塔尔生产商/出口商均为22.57%,措施自2024年8月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依据相关巴基斯坦法律规定,初裁临时反倾销税低于终裁反倾销税的差额部分不用补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824.9980。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氯化石蜡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氯化石蜡。

2024年3月31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伊朗和卡塔尔的氯化石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8月4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自即日起对中国、伊朗和卡塔尔涉案产品分别征收18.04%、38.00%、15.63%的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4/12/ADC-64-FD-Notice-of-CPW.pdf

 

19. 印尼对涉华聚丙烯均聚物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7

2024年12月4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发布第AD.02/749KADI12/2024号公告称,应印尼生产商PT Chandra Asri Pacific Tbk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越南、泰国、新加坡沙特、菲律宾和韩国的聚丙烯均聚物(PP Homopolymer)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2.10.40。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kadi.kemendag.go.id/penyelidikan-berjalan/pp-homopolymer

 

20. 印度终止对华糖精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8

2024年12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申请方于2024年12月10日提交的撤回调查申请,因此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糖精(Saccharin)的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wati Petro Products Ltd.和Blue Jet Healthcare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251100。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9478.pdf

 

21. 美国作出钨珠反补贴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8

2024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钨珠(Tungsten Shot)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Luoyang Combat Tungsten & Molybdenum Materials Co., Ltd.、洛阳弘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Luoyang Hypersolid Metal Tech Co., Ltd.)、牡丹江北方合金工具有限公司(Mudanjiang North Alloy Tools Co., Ltd.)、陕西鑫恒稀有金属有限公司(Shaanxi Xinheng Rare Metal Co., Ltd.)、西安难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Xi’an Refractory & Precise Metals Co., Ltd.)、Zhuzhou Oston Carbide Co., Ltd.和ZhuZhou Tungsten Man Materials Co., Ltd.因未参与应诉,税率均为352.20%,株洲科杰新材料有限公司(Zhuzhou KJ Super Materials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73.7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9306.29.0000项下产品。

2024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钨珠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preliminary-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s-certain-tungsten-shot-peoples-republic-china

 

22. 墨西哥对华钢缆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8

2024年12月1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缆(西班牙语:cables de acero)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2.10.01、7312.10.05、7312.10.07和7312.10.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可从网上下载、或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UPCIConsultas@economia.gob.mx索取,调查问卷的下载地址: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formularios-oficiales?state=published。

2013年8月23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缆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2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2.5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此后,墨西哥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45436&fecha=17/12/2024#gsc.tab=0

 

23.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涉华马口铁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8

2024年10月4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6号公告,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厚度小于0.5毫米的马口铁(Tinplate Coil/Sheet)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年10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7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10.12.10和7210.12.90。

2012年6月25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马口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5日,印尼发布第10/PMK.011/2014号公告,正式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6.1%~7.4%,有效期至2019年2月14日。2017年10月27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12月3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214/PMK.010/2018号公告,继续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的税率为6.1%~7.4%,措施自2019年2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2月15日。2022年12月19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2月19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原文:

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27db3302-0c7d-421c-be95-8d0f9bc375ff/2024pmkeunagan066.pdf

 

24. 印度决定对华伸缩式抽屉滑轨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19

2024年12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7/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0月1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Telescopic Channel Drawer Slide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出口商Jieyang Zhengbiao Hardware Co., Ltd、Foshan Shunde Heqi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Zhaoqing City Gaoyao District Kangxu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Jieyang ZhongXing Hardware Co. Ltd.、Foshan Fusaier Metal Products Co. Ltd.(佛山市顺德区福赛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422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3024110、83024190、83024200和83024900。厨房和卧室配件(如抽拉式裤架、滑动式领带架)等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详见公告原文)。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3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4年6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3/2024-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614美元/吨。2024年10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950.pdf

 

25. 津巴布韦对进口牙膏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0

2024年12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津巴布韦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10月11日,应津巴布韦生产商申请,津巴布韦竞争和关税委员会(Competition and Tariff Commission)对进口牙膏(Toothpaste)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1月~2024年4月。涉案产品的津巴布韦税号为3306.1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终裁将于六个月内作出。涉案产品主要进口自印度、中国和南非。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听证会申请。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The Director  Competition and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23 Broadlands Road, Emerald Hill Harare Zimbabwe

邮箱:traderemedies@competition.co.zw

网址:www.competition.co.zw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ZWE1.pdf&Open=True

 

26. 欧盟对华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0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Cerame-Unie / The European Federation of Ceramic Table and Ornamentalware(FEPF)于2024年10月1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 00、ex 6912 00 21、ex 6912 00 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 29(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 11、6912 00 21 91、6912 00 23 10、6912 00 25 10和6912 00 29 10)。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2012年2月1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反倾销调查。2013年5月15日,欧盟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5月1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7月15日,欧盟委员发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7456

 

27. 欧盟对华蜡烛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0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占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欧盟蜡烛总产量25%以上的欧盟生产商于2024年11月4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Candles, Tapers and the lik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406 00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7459

 

28. 澳大利亚对华地层钢锚杆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0

2024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108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DSI Underground Australia Pty Limited和Jennmar Australia Pty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地层钢锚杆(Strata Steel Bolt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地层钢锚杆,空心,由扁钢制成,无论是否有金属涂层(如镀锌),无论是否含有合金,外径为44毫米至48毫米(含),长度为2.2米至2.5米(含),基体金属厚度为 2.8毫米至3.4毫米(含),无论是否含焊接环。本案调查产品不包括含实心中心钢筋和锁定系统的地层钢锚杆,通常被称为机械点锚栓或机械锁。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4.51.00.30、7308.40.00.05、7318.15.00.56、7318.15.00.65、7318.24.00.22、7318.19.00.03和7318.19.00.19。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0年10月1日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4月8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5年5月23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5年2月3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4-12/659-_investigation_-_certain_strata_steel_bolts_-_initiation_adn_2024.108.pdf

 

29. 巴西对涉华食品级磷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0

2024年12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75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ICL Aditivos e Ingredientes Ltda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食品级磷酸(葡萄牙语:Ácido fosfórico grau alimentício)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809.20.1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acidofosforico@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75-de-17-de-dezembro-de-2024-602619937

 

30. 巴西对涉华摩托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0

2024年12月1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76号公告,应巴西轮胎工业协会Associação Nacional 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 (ANIP)于2024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4011.4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357

电子邮件:pneusdemotorev@mdic.gov.br

2012年6月25日,巴西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19日,巴西对中国大陆、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同时终止对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2018年12月1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发布2019年第18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子午线轮胎除外)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4年12月19日终止。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76-de-18-de-dezembro-de-2024-602957533

 

31. 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延长对华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期限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3

2024年12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4/AD27R1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12月17日第145号决议,决定将现行15.50%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4日(含)。

2018年9月4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加征15.50%反倾销税。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21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15.50%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4年9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外直径不超过650毫米(含),横截面为圆形的无缝耐腐蚀不锈钢管。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6633/oa_20122024

 

32. 印度对华保温瓶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3

2024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真空不锈钢保温瓶或其他不锈钢容器(Vacuum Insulated Flask or other Vessels, of Stainless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73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不锈钢保温瓶和其他保温容器,如保温杯/马克杯、随身杯以及保温主体的玻璃水瓶/水壶和其他保温容器。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6170011、96170012和9617009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税不适用于饮水器、炖锅、保温午餐盒、冰桶/冰盒等容器以及无保温的单壁水杯、电热水壶和其他电动容器。

2023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Placero International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保温瓶或其他不锈钢容器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556.pdf

 

33. 土耳其对华耐火砖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3

2024年12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铬铁矿、菱镁矿和铬菱镁矿耐火砖(土耳其语:kromit ate? tu?lalar, magnezit ate? tu?lalar, krom magnezit ate? tu?lalar, magnezit, dolomit veya kromit içerenler (dolomit içerenler hariç; magnezyum oksit esasl?, 3 mm ile 30mm aras? kal?nl?klarda yap? levhalar? hariç)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9月5日第2018/28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0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6902.10.00.10.11、6902.10.00.10.12、6902.10.00.10.13和6815.9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厚度在3毫米至30毫米之间的氧化镁建筑板。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06年8月29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的耐火砖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9月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3年3月15日和2018年9月5日,二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9月2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2/20241220-4.htm

 

34. 印度对扁钢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3

2024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The 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非合金和合金扁钢制品(Non-Alloy and Alloy Steel Flat Products)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冷轧晶粒取向电工钢(CRGO)、冷轧无取向电工钢(CRNO)卷材和薄板、电镀涂层锌钢、马口铁以及不锈钢。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208、7209、7210、7211、7212、7225和7226。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调查机构发送调查问卷后15天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d12-dgtr@gov.in、ad12-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 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9547.pdf

 

35. 巴西对涉华尼龙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4

2024年12月2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77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 (ABRAFAS)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尼龙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fiosnailon_rev@mdic.gov.br

2012年7月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尼龙线发起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2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12月2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尼龙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发布2019年第19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3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77-de-19-de-dezembro-de-2024-603294117

 

3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4

2024年1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Non-Malleable Cast Iron Pipe Fitting)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2002年3月20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2月18日,美国对此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03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开始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8年8月15日第一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2月12日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0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219_66262.htm

 

37. 欧盟对涉华碳酸钡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4

2024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Kandelium Group GmbH于2024年11月5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Barium Carbonat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836 60 00(TARIC编码为2836 60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7461

 

38. 哥伦比亚对华钢绞股绳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4

2024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41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西班牙语:cables de acero, torón galvanizado y torón para concreto preesforzado)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调整2018年第259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调整如下:设定离岸价(FOB)3.36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与2021年第318号公告确定的期限一致。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12.10.9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17年10月4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25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征收15%的从价税,有效期为二年。2020年10月21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2月1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318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维持15%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2021年12月3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024年3月5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24年11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revision-administrativa-cables-de-acero-toron-2024

 

39. 墨西哥对华铝制高压锅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5

2024年12月24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Vasconia Brands,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高压锅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15.10.02。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可从网上下载、或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UPCIConsultas@economia.gob.mx索取,调查问卷的下载地址: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formularios-oficiales?state=published。

2018年12月20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高压锅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26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92.64%反倾销税。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45992&fecha=24/12/2024#gsc.tab=0

 

40. 土耳其对华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6

2024年12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40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Aksa Akrilik Kimya Sanayii 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土耳其语:akrilik elyaf/akrilik veya modakrilik olanlar)启动反倾销调查。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1.30.0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Ticaret Bakanl???

?thalat Genel Müdürlü?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ütözü Mah. Nizami Gencevi Caddesi No: 63/1 06530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2/20241225-14.htm

 

41. 越南对华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6

2024年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生产商/出口商征收97%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裁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Zhenjiang New Energy Equipment Co., Ltd.)倾销幅度为0,决定不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风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措施自公告签署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3年9月25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风电塔及风力发电设备部件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原文:

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167309f4-6c69-4e20-a260-1e88b578fc79

 

42. 印度对华液化天然气储气罐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2-27

2024年1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ox India Limited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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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国际商会
中国国际商会广州市番禺区商会(简称番禺国际商会)是中国国际商会(CCOIC)的基层商会,链接29个国家(地区)的中国贸促代表处和103家海外商(协)会、对口机构,联络节点涵盖全球六大洲,承接对接海外工商界的“超级联络人”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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