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区别
什么是普通决议?
普通决议指在股东大会上,由超过50%有表决权的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投票赞成后通过的决议。
什么是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需至少75%的合格成员(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投票支持方可通过。
决议通知期限要求
马来西亚私人公司通过普通决议须提前至少14天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特别决议则必须在通知中明确标注,并提前不少于21天发出。
书面决议的适用性
私人公司是否可采用书面决议?
可以。马来西亚私人公司可通过书面决议方式通过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无需召开实体会议,但须满足相应的表决比例要求。
公众公司是否可采用书面决议?
不可以。根据《2016年公司法》,书面决议仅适用于私人公司。公众公司必须通过正式召集的股东大会来通过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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