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分两批次进行申报。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豫博管办〔2022〕4号)精神,现开展我市2022年第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未设站的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严把设站条件,规范申报程序
要严格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条件,据实申报,按照“6个基本条件,1个推荐条件”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根据《工作指南》(附件1)要求,今年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系统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单独书装,双面打印,勿超过20张)。 区人力资源局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择优推荐申报。申报单位按表中要求填写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各自单独书装)。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8日下午4点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报送。如超出此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电子版(扫描件及word版本)需同步发送指定邮箱(zzgxqrlzyj@163.com)。
4月15日至30日,省博管办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实地抽查,涉及材料作假的申报单位,将取消申报备案资格,网上系统填报具体事项根据全国博管办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 贺若毅
地 址: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人力资源局
电 话:0371-67981520
附件1: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附件2、3: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
2022年3月22日
附件_1:省通知.pdf
附件_2:附件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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