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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 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产业政策 | 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中海信创新产业城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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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围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医工融合”专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和提升、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产业化中试、临床试验、产业化事后补助、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国家项目配套等项目。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18:00。

    申报路径:项目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申报路径按照有关申报指南要求办理。


1.核心技术攻关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1.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物、2.大分子生物创新药物、3.微生物创新药物

资助标准:

 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终资助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资助比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因素核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医工融合”专项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重点支持医用机器人、人工智能体外诊断设备、高性能植介入器械等前沿领域企事业单位与本地临床医疗机构开展“医工融合”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等实现国产替代。1.医用机器人、2.人工智能体外诊断设备、3.高性能植介入器械

资助标准:

    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终资助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资助比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因素核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与提升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1.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2.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

资助标准:

    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1.AI芯片设计验证公共服务平台、2.芯片设计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3.自主化EDA工具公共服务平台、4.自主化车规级芯片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5.面向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的功率半导体公共服务平台、6.光电芯片微纳加工及性能测试公共服务平台。

    生物医药领域:1.抗体药物重大中试平台、2.小分子化学药重大中试平台、3.生物制造重大中试平台 

    高端医疗器械领域:1.医疗诊断仪器及试剂重大中试平台、2.植介入及治疗设备重大中试平台

资助标准: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一次性给予平台总投资2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5.产业化中试补助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1.固态电池中试

  面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聚焦固态电池正极、负极、电解质体系应用等

  2.超宽温域储能电池中试

  面向新能源汽车、石油、电力、通讯等储能场景,建成超宽温域储能电池中试线等

资助标准:

 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临床试验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支持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GCP)机构。

资助标准:

 1.药物临床试验

    对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3年内,达到5、15、3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等。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对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2年内,达到10、20、4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等。

7.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1.新能源领域

    基于国产碳化硅功率器件的先进储能应用。

    钠离子电池示范应用。

    2.安全节能环保领域

 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应用。

 液冷技术创新应用。

资助标准:

 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8.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1.生物医药

  支持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制药装备和给药装置领域。其中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药需已开展3期临床试验或获批上市。

  2.高端医疗器械

  重点支持植介入器械、高端医学影像、分子诊断试剂与设备等领域。

  (1)植介入器械。支持心脑及外周血管植介入器械、循环辅助器械等。

  (2)高端医学影像设备。支持磁共振设备、CT成像设备、高端超声设备、新型内窥镜等。

  (3)分子诊断试剂与设备。支持病原体分子诊断试剂盒、全自动核酸检测一体机等。

  3.大健康

  支持激光、脉冲光、超声、射频等医疗美容设备(设备需获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4.新能源

  支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的原材料、元器件(IGBT、MOSFET、DSP等芯片)、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系统集成等储能领域。

资助标准:

 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9.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事后一次性资助。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针对通过国内外注册许可认证要求、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临床批件、临床试验报告、国内外注册审批证明等)的创新产品,按照项目申报金额的一定比例对项目投入进行资助。所支持产品需在深圳本地进行产业转化,或委托深圳企业在本地生产。

资助标准:

  事后资助。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10.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


扶持方向:

 对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产业领域)、智能传感器、智能终端领域承担国家发展改革部门产业项目、创新载体的给予配套支持。

资助标准:

 1.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产业领域)

    分阶段资助。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对国家补助资金予以1:1市级资金配套支持。

 2.智能传感器

    分阶段资助。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项目,按国家资助资金1:1配套支持

 3.智能终端

    分阶段资助。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项目,按国家资助资金1:1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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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信(深圳)创新产业城是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深圳市孔雀计划产业园,园区建筑面积80万㎡,集合厂房、研发办公、总部中心等多样产业载体空间,已引入企业近300家,实现年产值约1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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