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申请:
1、年满18周岁的外国国民;
2、中国籍且已取得的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门居民或台湾华籍居民;
3、在提出申请前2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净资产,没有不良记录。
符合以上资格的人士可以申请通过“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移居香港,申请人可带同受养人来港。
在新计划下,符合资格申请人在香港投资3000万或以上港元,可投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非住宅房地产、创新及科技行业投资组合。前两者约2,700万港元,后者约300万港元,合共3,000万港元。
投资者提出已作出所需投资的证明后,会获准在港逗留两年。如投资者能提出证明继续符合规定,投资者可获延期逗留,每次为期两年。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 7 年以上,有资格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香港3000万投资,具体可以投入哪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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