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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这句话曾一度在我们的朋友圈疯传,也得到广大网友们和家长所支持,但随后亦有专家对此言论提出质疑。

朋友圈疯传截图
专家和家长们各有立场,究竟拐卖儿童应否判处死刑呢?就在今天:
最高人民法院22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简单点来说就是:
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婴幼儿"论处
最高可判死刑!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司法实践中属于通常所理解的“偷盗婴幼儿”案件较少,更常见、多发的案件是利用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疏忽,以给付婴幼儿玩具、外出游玩等哄骗手段将婴幼儿拐走。对该种情形是否属于“偷盗婴幼儿”,实践中存在争议。这份司法解释将其界定为“偷盗婴幼儿”,有利于从严惩治拐卖儿童犯罪。
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2015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853件、判处刑罚1362人,与2012年审结1918件、判处刑罚2801人相比下降50%以上。2016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审结该类案件618件,判处刑罚1107人。
视频:特大拐卖儿童案人叛子被执行死刑
这26个人贩子因拐卖儿童获死刑!













终于等到今天了
这班天杀的人贩子
你们造孽必自害
还我们所有孩子一个
健康快乐幸福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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