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29日表示,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政策措施涵盖范围广泛,当中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将于3月1日起接受申请。
目前,入境处官网已更新相关细则: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相关详情 ,如下:
a. 投资额3000万港币起;
b. 申请人年满18岁;
c. 内地申请者需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
d. 申请人可协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
e.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
注: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内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至于资金来源证明,官方发言人的回答是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汇入香港的就可以。
投资者需要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金融资产和科创类投资组合两部分。其中金融资产占2700万,科创类投资组合占300万。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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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
债券:以港元为单位,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或上文项所指的公司。 -
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存款证在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 12 个月(购买日期须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投资者参与计划之后)。 -
后偿债项:以港元为单位,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资本)规则》(第 155L 章)(《银行业条例》附属法例)附表4B及4C的规定发行。 -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入境处将于网页公布并定时更新本计划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名单的资料。 -
有限合伙基金:此部分与非住宅房地产均为本次新扩增的投资项。 -
非住宅房地产:不可以超过1000万港币。 -
创新及科技项目:将300万港元投资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主要为创新及科技等有利于香港发展的重点行业相关项目。
适用人群
1)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2)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3)中国台湾居民;
4)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不强制在港工作和生活
投资移民不要求在港有工作,只要依旧符合投资规定就可以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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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历没有强制要求
香港各项人才引进计划目前只有高才通的A类对学历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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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无限期逗留期
7年后即使暂未符合永居资格,也可以直接申请无条件逗留,这是投资移民独有的。
(数据来源: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众号、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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