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持有美国B类签证的人有时候也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今天狄邦海外投资就送大家一个问题及解答集锦,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Q1】
父母持有10年B-2簽證,之前三年幾乎每年都來美兩三個月。今年母親一人來美,4月到9月中旬,大約四個半月。父母準備明年年初一起來美待半年。我聽說過每年在美國待的時間不能超過半年。請問這個半年是一個calendar year,還是最近來美過以來算做一年?2018年母親來了四個半月。要是2019年1月再來,海關還會給半年,還是一個半月?另外父母一起入關,會給不同的准許逗留時間嗎?兩次來美的間隔必須要半年嗎?
【A1】理論上B類簽證只能用來旅行、探親、看病等,所以作為移民律師,建議你每年在美逗留時間不要超過半年,每次來美國與上次間隔時間不要少於半年。但是,這只是一般建議,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如果他們有充分理由,以上標準都可以打破,比如在美國看病需要長期治療,需要多次往返美國,或者因為公司發展或出差需要,又或者因為美國家人病中需要照顧等等。如果你父母一起入關,情況一樣,一定會給同樣的逗留時間,你母親如果2019年1月再來,應該會給半年的逗留期。

【Q2】我岳母持有10年美國簽證,每次來都住到快滿6個月時才離開,每次回去在國內都會住滿6個月(大於183天)然後來美,一直是從舊金山入關。去年10月入關時被關了次小黑屋,還被威脅說下次不能這麼快過來。看舊金山最近很多數據,都是說父母入關時關小黑屋非常普遍。岳母今年10月又要過來,我同事推薦下面兩個說很少被關黑屋的入境機場,夏威夷和拉斯維加斯。不知道如何?夏威夷我們去年才去過,帶著很小的娃(8個月),有點擔心太遠。拉斯維加斯很方便,但不知道他們最近是不是也變嚴了?
【A2】目前移民政策執法變得日趨嚴格,建議避免短時間內頻繁多次來美或者單獨逗留時間長達半年,否則從哪裡入境風險都大。你岳母下次入境可能只給一個月逗留時間,並且勒令下次入境至少一年後。

【Q3】我父母去年10月來美的,他們的B-2簽證,4月的時候被成功延期到今年10月,所以他們現在處於延期的時間。現在想帶他們去加拿大旅遊一周,不知道回美國會不會有任何問題?剛電話問了美加邊境CBP,B-2延期成功後,貌似可以訪問加拿大再入境。但是還是有點不是很放心。有沒有人B-2延期批准後、訪問加拿大或墨西哥然後順利返回美國的?
【A3】你的父母用旅遊簽證在合法有效期內去加拿大旅遊一周返回美國,再入境沒有問題。

【Q4】父母的B-2簽證延期因為是在Vermont Center申請,要等九個月才能批,所以提前多久都沒用。是不是在I-94過期前拿到receipt 即可?
【A4】B-2延期要等待九個月才能批,但是延期批准的最長時間目前都是六個月,所以移民律師建議你的簽證滿六個月前一個月再遞交延期申請,否則即使延期批准,但延期期限已過,你在美國還是屬於非法逗留。

【Q5】我邀請父母來美國旅遊幾個月,正幫他們申請B-2簽證。他們去面簽的時候需要帶上我的護照原件嗎,還是複印件就好了?
【A5】他們去面簽的時候不需要帶你的護照原件,複印件就可以。建議提供你的邀請信和你的美國資金證明,如報稅表、存款、地契等。

【Q6】父母剛退休,想讓父母來美探親,網上搜了半天信息,有些困惑。網上有人說,第一次申請探親簽證,DS-160最好不要寫得時間太久,好多人說寫一個月。然後看到有人說,入關的時候,大都會直接給三個月甚至六個月的合法停留。然後有人說,入關的時候,最好提供返程機票。不過看很多人的父母探親(包括身邊的朋友),其實都停留挺久的,都是三到六個月吧。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想讓父母多待一段時間,多玩玩,待個三個月左右,具體應該怎麼做呢?
申請簽證時直接寫計畫三個月?還是簽證和海關都說一個月,然後買一個月後的返程機票,然後再改簽機票?
【A6】辦理簽證時,可以把逗留時間計畫為短時間的如一個月,便於辦理簽證時讓簽證官容易理解和批准簽證,但是入境美國時海關一定會給六個月,海關問逗留時間多久,回答要跟辦理簽證時保持一致,但是真實逗留時間是要和海關給的I-94上的逗留時間保持一致,就可以了。這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停留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