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LICIES
政/策/目/录
Cat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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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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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关于申报东湖高新区2020年优质高端创业项目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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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关于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电子印章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外国专家局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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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1.符合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方向。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专、特、精、新”特点,近几年成长性好,且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周一)下午5:30。
关于申报东湖高新区2020年优质高端创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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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要求
1.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大企业骨干人员和技术人员、海归留学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及科研工作者、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简称“五类人员”)在东湖高新区创立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且经营正常;
2.企业已实缴注册资本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且创始人中“五类人员”实际出资额占比不低于30%;
3.企业或企业负责人至少拥有1项授权的Ⅰ类知识产权;
4.企业正常开展业务且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与其拥有的I类知识产权相关性较高;
5.往年已享受过“新四军”或者优质高端创业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申报;
6.根据预算安排,本次共支持不超过60个优质高端创业项目。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择优支持:
(一)三年内(2018-2020年)未享受过东湖高新区其它科技创业类相关政策支持;
(二)企业发展情况良好、成长较快、市场认可度高(2020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累计股权融资超过500万元);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专精特新”领域;
(四)获得过国内省级以上科技类或创业类奖项、国际上行业协会认可的科技奖项。
申报截止时间:9月28日(周二)
咨询电话:67880553
关于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电子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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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手续,武汉东湖高新区自2021年9月10日起启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外国专家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东湖高新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等文书经审批通过后直接加盖电子印章,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相关文书可由用人单位在网上直接打印(建议彩色打印),免于前往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按照原程序领取。
专此通知。
东湖高新区外国专家局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