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小微企业认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见附件1);金融行业划型标准参照《金融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的认定需穿透到最终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的,对公司进行认定;第一大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对其第一大股东进行认定。大型企业集团下属的子企业不在本次租金减免政策适用范围内。
(一)申请对象不配合省、市、高新区及园区等相关政府和单位实施防疫工作,有瞒报漏报迟报疫情相关信息、防疫措施不到位等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不得减免。
(二)不符合中小微认定条件的企业,以及享受过当年其他同类房租减免政策的企业不得减免。
(三)对长期拖欠房租的企业不得减免;存在欠费的企业应在享受本优惠政策执行前将欠费结清。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收到通知后不晚于2022年1月30日前按照流程提交相关材料,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符合政策的房租减免事项按如下方式处理:由出租单位按孵化协议/租赁协议涵盖的2021年租期范围减免20%进行减免返还,也可冲抵后期租金。
承租单位向武汉留创园申请房租减免,提交企业减免租金申请表(见附件3),承租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工商信息咨询报告(网址为:http://analysis.gsj.wuhan.gov.cn/)或企业章程、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第四季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声明和承诺函(见附件4)、企业2021年员工花名册(见附件5)、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签订的孵化协议/租赁协议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备好后需先将电子版传给武汉留创园各园区具体对接人审核,经确认无误后,纸质版一式两份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递交给武汉留创园各园区具体对接人,并需将全部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园区对接人邮箱。
| 各园区具体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 |||
| 园区 | 对接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 光电中心 | 戴诗迪 | 15072453754 | daishidi@whlcy.net |
| 集成电路中心 | 卢奇 | 15011342617 | luqi@whlcy.net |
| 生物中心 | 李月圆 | 18772134681 | liyueyuan@whlcy.net |
| 海外留学人员中心 | 张艳丽 | 18696171816 | zhangyanli@whlcy.net |
| 科技金融中心/软件中心 | 张艳丽 | 18696171816 | zhangyanli@whlcy.net |
| 人工智能中心 | 周愉 | 15002739251 | zhouyu@whlcy.net |
| 硬科技中心 | 周愉 | 15002739251 | zhouyu@whlcy.net |
承租企业可根据自己所在园区,联系具体对接人办理房租减免相关事宜。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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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

附件3-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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