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据美都新闻网 11 月 22 日报道:印尼在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的终止镍矿产品出口诉讼败诉后,将提出上诉。
在10月17日发布的世贸组织的最终专家组报告,印尼的出口政策和加工和精炼镍矿的义务违反了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一条第1款,不能用第十一条2(a) XX (d) of 1994 GATT为其辩护。该决定是世贸组织小组决定的结果,记录在DS 592争端中。
据印尼媒体报周二报道,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阿里菲·达斯利夫(Arifin Tasrif)在与国会第七委员会的工作会议上表示,政府认为该小组的决定尚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因此仍有提出上诉的机会。阿里芬强调,随着政府计划提出上诉,在争端解决机构 (DSB) 通过争端裁决之前,印尼无需更改法规,甚至不需要撤销被认为不合适的政策。他说,“印尼将(继续)通过加快建设冶炼厂的进程来维持其矿物(镍)下游政策。”
据了解,欧盟已就2020年1月1日生效的镍矿出口禁令向世贸组织起诉印尼。镍是制造各种设备电池的重要原材料,包括正在成为世界趋势的电动汽车。由于镍矿出口禁令,欧洲国家抗议印尼政府的政策。
KITIC
阿明看世界(KITIC)
marketing@kiti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