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科技成果长期“藏在深闺人未识”,转移转化动力不足,效率不高,奖励不到位,各个科技单位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各种难题和困难。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您的科技成果转化之路,交给我们。

办理对象
技术合同认定的办理对象是需要对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合同进行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登记原则
1、在青岛市区域范围内的法人和公民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均可由技术卖方办理合同登记。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合同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登记。
3、技术卖方应当向政府部门指定的技术合同登记点提出申请。
中青国际作为青岛市指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
可为您免费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税收优惠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免征增值税项目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具体实行办法以当地税务局政策为准。
所需材料
1、用户注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材料报送:合同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合同如有相关附件需一并提供)。
3、专利权转让与专利权申请转让合同需提供专利证书与专利转让通知单(原件加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免费办理额!
联系我们:0532-85910588 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