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顶尖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我市于近日发布了《青岛市引进培养的顶尖人才认定和奖励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对于顶尖人才的认定秉承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原则,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原则,为加速我市引才引智进程,进一步提升人才优势助力。
顶尖人才认定和奖励资助分工明确。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使用、管理的主体,负责搭建工作平台、安排人员岗位、落实配套政策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政府各部门推进项目实施。
— 认定条件和标准 —
新当选、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申报认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诺贝尔奖 (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奖)、格拉芙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维特勒森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国、英国等国家院士或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以及在国际上有重大科学贡献、重要影响力的科学家 ;
(三)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含外籍院士)。
小提示
新引进的顶尖人才按照引进方式不同分为:全职引进创新顶尖人才、全职引进创业顶级人才和柔性引进顶尖人才。
全职引进创新的顶尖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全职在青工作;全职引进创业的顶尖人才须本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每年累计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须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每年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并实际领取。
— 申报认定 —
申报认定按组织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审批公示—下达计划的流程推进。
组织申报采取批次申报和随时受理相结合,增加了申报的灵活性,减少了申报时间限制,提高了新当选顶尖人才的积极性。
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直单位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减少了步骤环节,为申报增加便利。
— 奖励资助标准 —
奖励资助包括:对选择生活补贴奖励的新当选和全职引进顶尖人才,每人奖励500万元,按照20%、30%、50%的比例在三年没逐年发放;
对柔性引进顶尖人才的劳动报酬资助,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基于其资助,担任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资助标准为:
(一)劳动报酬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资助1万元;
(一)劳动报酬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到15%资助;
(二)劳动报酬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到30%资助。
对新当选顶尖人才培养单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小提示
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顶尖人才生活补贴奖励、劳动报酬资助与其他市级人才一次性政府补贴和配套资金支持不重复享受。
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改变引进方式,经认定为全职引进的,奖励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全职引进顶尖人才生活补贴奖励标准。
— 资金拨付与管理 —
对认定引进的顶尖人才,其后续奖励资助的拨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年度绩效评估,依绩效结果提出拨付建议。年度绩效评估以工作(商业)计划书等为主要依据。
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暂停拨付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奖励资助的后续发放。
小提示
各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加强顶尖人才奖励资助资金的管理使用,顶尖人才如发生变化不能履行义务的,各监管主体及时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核心,青岛市”引进培养顶尖人才认定和奖励资助“将继续完善流程,严明纪律,用最大的诚意吸引人才入户,着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人才高地。
中青国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