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属于境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一、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支持省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省内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输出,提升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
6.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限制省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
三、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
1.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
2.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
3.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
4.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
获得有权限的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限制类项目,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认真履行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核。
境外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备案、转报禁止类项目。
对禁止类项目,财政性资金不得支持;不得纳入省“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项目库;不得纳入徽商大会、境外安徽周、省级经贸代表团出访等活动。
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排查禁止类项目,坚决杜绝禁止类项目资金汇出。
对于境外投资支持和限制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明确的,就举一个例子来说,如果境外投资是“一带一路”的项目的话我们国家肯定是会大力支持的,而且对于支持的情况也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限制来说一般都是不利于国家发展的都会进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