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广州寰东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12-26
2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



「寰东投资」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寰东投资专注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公司设立、财税筹划、外国人居留许可和海外公司设立等业务。寰东团队拥有丰富的财税经验,会根据企业的的现状及预期、所在行业和平台的发展趋势,结合最新税法政策,给出最优的财税筹划解决方案,提前帮您做好财税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州寰东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企业设立、合资企业设立、居留许可证、代理记账、政策阅读、疑难应对专业化管理订阅电话020-37684282
内容 1515
粉丝 0
广州寰东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企业设立、合资企业设立、居留许可证、代理记账、政策阅读、疑难应对专业化管理订阅电话020-37684282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