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优化措施有哪些重大变化
● 在香港成立或登记
● 由申请人/投资者全资拥有
● 只持有或许投资资产
● 须为家控工具或于家控工具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实体,而该家控工具须在香港至少有两名全职员工进行家控工具的活动及每年须在香港承付至少200万港元的营运开支
● 由申请人/投资者家族的具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该办公室为该家族的家控工具管理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C所指定的资产净值总额须不少于2.4亿港元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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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获查询近7000宗 -
接获申请逾800宗 -
已获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的申请733宗(即申请人已证明在递交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
已获核实符合投资规定的申请240宗(即申请人已在6个月限期内完成在港3000万港元投资) -
预计可为香港带来的投资金额逾24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