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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明军律师 | 跨业融合——财富管理走进新时代

贾明军律师 | 跨业融合——财富管理走进新时代 晓俊律师说财富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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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4月9日到10日,“私人财富管理律师实务操作研讨会”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50余名律师汇聚一堂,开始“会餐”智慧。

小编注:本文转自公众号“家族律评”

(微信号JZLP-FamilyLawyers)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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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餐”智慧
       2016年4月9日到10日,“私人财富管理律师实务操作研讨会”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50余名律师汇聚一堂,开始“会餐”智慧。
     虽然此次活动是由律耶商学院和京师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但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我们“笨鸟俱乐部”——2016私人财富最前沿学习活动的延续,主讲的三位嘉宾,都是我们“林子”里的“笨”鸟。此次研讨会的“重头戏”,是保险工具在财富管理中的应用。作为一名普通的参与者,我感受颇深。

心得
     虽然近两年,我一改对“保险”的偏见消极回避心态,甚至在2016年元旦“笨鸟年会”上,我也没有太在意寥寥几位演讲者课件与交流,但这一次,在张晓俊律师一天近十个小时的讲授中,我确实感到“保险”工具在私富管理甚至争议解决中的潜在积极作用。事实上,我一直没有太多时间专心研究保险,此次参加研讨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抱着“用两天时间学习别人数年积累经验”的心态。虽然由于琐事繁多,频频出场,连相对连惯的演讲内容,让我不由结合实务,在实践办理诉讼争议中、在处理客户非诉项目中,保险工具能否落地应用。在听此课之前,我几乎从未在实践中,配置保险这个工具,倒不是“敬而远之”,而是根本没有意识到,保险工具可以帮助我们策划方案,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张晓俊一天的演讲,全都围绕保险展开,我对保险合同、保险险种、各种保险在实践中的应用有了客观、细致的了解。在听课的同时,我快速将上述知识和现在手上经办的案件结合,感觉几乎每个案件,不论是诉讼还是非诉项目,几乎都可以运用保险的配置。当我们对保险摘除有色眼镜,结合每个具体案件的具体客户及关联人、争议内容,先设计保险方案,再套用或讨论保险产品,考虑跨境因素,结合保险的法律规定和特点,我们发现,确实可以在婚前协议的一方保障、婚内理财、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女抚养、离婚给付、家庭、家族传承与财富保障、近亲属利益平衡等等环节中,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用保险作为协议的有益补充,甚至一定条件下可以取代协议,这是以前我没有考虑到的。我也希望能和张律师合作,在不久之后,能一起撰写一些配置、取代方案,让大家一起分享交流,以促进大家对保险工具的认识,以及推动财富法律管理业务的发展。
     今天上午,是魏小军博士的“信托工具”的课程。关于这个课程,我丝毫不陌生。该项业务中的跨境依托是我们所的强项;而国内信托,随着《慈善法》的修订,对慈善信托的法律完善,相信很快即将有相对完善的配套法规出台,从而以“慈善”入手,带动中国民事信托业务的发展。这几天中国公益研究院的“慈善信托培训”课程正在如火如荼,来自全国的研讨者(包括律师)自费汇聚、学习分享。其中大部分都是信托从业的践行者,对于推动和落地慈善信托,必然能够起到引领作用。我们“笨鸟学习小组”的王小成、杨建军、李梦三位律师认真聆听了此次课程,相信会马上和“笨鸟”在内的广大同行者分享。
     这次培训,我发现北京律师藏龙卧虎,听课的学员一半以上来自北京,其中不乏保险工具运用的“高手”。特别是在近一个小时的互动环节,很多律师的提问,包括来自北京、沈阳律师问题及思路,都能彰显他们对于“保险”工具运用的功底与造诣。也就是说,其实有很多律师,已经将保险工具和法律的其他工具综合运用,并结合律师思维相对成熟地形成了交叉融汇的结合技能与知识体系,也期待这些“深怀不露”的律师,能坦开胸怀,开放交流,推动更成熟市场的形成,使得保险工具与其它法律工具的应用,早日普及。到那时,各类财富工具的交叉融汇,不仅可以让财富管理业务飞速发展,而且可以竭尽资源与条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方案与法律保障。


     财富法律管理的应用,跨专业、跨门类的融合应用的前提,是每一名从业者,都要大体了解,掌握各类工具交汇应用的具体条件。首先要有概念和认知,才能再从此层面上升到方案的设计和应用。因此,对各个法律财富管理工具的基础学习,是每一名有志的律师或其他财富管理的从业人员的必修课。掌握了一定的“基本面”的知识体系,再精研一到两种,加强同行者互补的分工合作,从不同律所的“松散合作”,到成熟律所的“紧密合作”的路径、从不同区域律师同行的合作,到不同行业(如保险、信托、私行等机构)之间的合作、甚至跨境同行与非同行之间的合作与融合,是中国私人财富管理必然的发展路径。现在,不仅是千株绿翠、百花齐放的季节,同时,也是财富管理各门类相互交流、促进运用的初始,更是法律基础日臻完善的阶段,可谓私人财富法律管理的“春天”!可以说,一个跨界、跨域合作的新时代,已经开启!

     财富法律管理与传承的核心,是股权的管理与传承,包括股东经营权与财产权的管理与传承;如果说财富的风险防范,必然也是通过管理与传承的细微环节开展与进行。对于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的关键与核心,是对“股权”这一占到家庭或家族绝大部分比例财产的规制与筹划,这是一个需要民事律师与商事律师协同作战的新领域,而其中,家族股权的重组并购,是财富传承筹划落地的关键一环。民事律师不可能取代商事律师,但可以辅助和配合商事律师,大家从各自精研的领域出发,共同绘制出家业长青、财富安全的保障与落地方案,实行律师“跨专业”之间合作的前提,是财富管理律师的业务与作用,首先要让商事律师知晓和了解。就像保险工具,一直在我们身边,但我们并不了解;一旦商事律师知晓了财富管理律师的作用,才能跨专业合作,未雨绸缪,实现共同客户群的财富保护与风险防范。跨界的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也是如此。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私人银行等机构的作用,需要让律师了解,各方合作的角度,需要大家一起思考。也许,保险公司不是原来律师心目中的保险公司,银行,也不是那个只是用来取钱存钱的银行。


婚姻影响财富是常态,继承影响财富看时代,婚姻继承是一体,财富规划全覆盖。”随着律师界学习财富法律管理热情与参与的继续,一大批有志的投身者、积极的践行者,必然会通过跨界、跨域的合作,使得各类财富管理工具应用得心自如,财富法律管理,必然跨进一个新的时代!


作者简介
     贾明军律师是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客座教授。贾律师还曾被评选为第三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
     贾律师有超过15年向私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因为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事务经验,贾律师能够更好地结合诉讼实务和财富管理需求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维权策略和防范建议。贾律师连续三年被钱伯斯评价为亚太地区领先的“私人客户/财富管理”律师。

贾明军律师邮箱:jiamingjun@zhonglun.com
贾明军律师微信:Jiamingjun888

本期编辑    张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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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俊律师说财富
财富传承、财富保护、财富隔离、海内外资产配置等财富管理;婚姻家事、遗嘱继承、股权分配等诉讼与非诉业务;留学移民、离岸银行与公司的开设、海外信托、海外保单(含香港)等离岸业务;教育金规划、个人税务筹划、养老金规划、信托与保险规划等财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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