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移民局15日在提交国会有关严查K-1签证及假结婚的一份书面证词中表示,已认识到社交媒体的潜在功能,并将其作为审批外国人是否涉及欺诈婚姻的工具。这意味着移民执法单位确实已将审查外国人社交媒体账号及内容,纳入签证审批程序。

在美国通过假婚姻获取绿卡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中国婚姻介绍所介绍的都是假结婚,大多都是骗钱的,先花钱,然后弄到美国,很多人拿不到绿卡,甚至沦为性奴遭虐待,这事华人区时常发生。
为获取绿卡,有些人甚至不惜与亲属结婚,为求身分无所不用,不择手段。

菲律宾裔的35岁的马克.巴兰(Mark Barlaan)、64岁的温妮.巴兰(Winnie Barlaan)、32岁的玛丽、巴兰(Mary Barlaan)和62岁的彼得.巴兰(Pater Barlaan),为绿卡复杂的安排结婚。
温妮和彼得多年前来美,他们是朋友,也是美国公民,玛丽在2007年11月以观光签证来美,接着彼得的儿子马克在2008年12月以工作签证入境。玛丽和马克来美以前,就是情侣。
到了2009年,彼得在成为美国公民的第二天,迎娶儿子的女友玛丽。2011年10月25日,马克和温妮也结婚。如此,已是公民的年长配偶,可为另一半申请移民。玛丽和马克后来都拿到绿卡,也归化成为公民。
马克和玛丽结婚是“假结婚”,是为了以诈欺方式取得永久合法居留权和美国国籍,彼得还付了数千元给温妮,请她和儿子马克结婚,配合他的移民申请。
不过最后还是有人发现不对劲,以致这四人都被指控,遭到起诉。
30多岁的男子娶60多岁的妇人,特别是如果结婚使男方获得合法身分,当局审核时应会起疑,但不知是否是因这一点而被揭发。如果移民审查制度运作得当的话,在核发绿卡和批准入籍申请前,就应发现不对,但当局似乎未察觉。

洛杉矶的张小姐几年前留学美国,因为有亲属在美国,为了获得绿卡,她的姑姑和姑父先离婚,然后她跟自己的姑父结婚。张小姐说,亲戚也是要给钱,毕竟是亲属,所以不会担心突然被要求加价,或两年后无法获得正式绿卡情况,这种比较保险。获得永久绿卡后,两人再离婚,几年后张小姐入籍成为公民,她找到了真爱,并且为自己的丈夫办了绿卡。透过结婚,两个人成功的移民美国。
假结婚并非是一条安全无忧的移民之路
在移民局官员的书面证词中,严厉打击假结婚已经成为移民局的工作重点之一。

美国移民局官员面试外国申请人。
根据移民局书面证词,美国公民为海外未婚配偶申请入境美国K-1签证案件(I-129F表)的审核,移民局通常是在受理后,对申请人及其未婚配偶(受益人)进行背景和安全检查,并运用相关信息(社交媒体),以核实美国公民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文件,及确认受益人入境美国是否会威胁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
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需要进一步证据,或认为可能否决申请案,将发出请求证据(RFE)、拒绝意向通知(NOID)或拒绝通知,容许申请人提出其它证据。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疑问仍未获得厘清,可以否决申请案或将案件交给“欺诈侦缉及国家安全办公室”(The Office of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简称FDNS)调查。
在过去几年中,移民局大约否决了12%未婚配偶签证申请案件,拒绝原因包括欺诈。FDNS去年去年总计进行1.18万次实地访查,收到超过4.5万件有关移民欺诈的案子。
现在导致真结婚很多也被当成假结婚,尤其是k1申请,很多人甚至都没有到美国的机会,连签证都遭拒绝,更不用说后来的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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