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计量器具
1、由计量器具的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维修申请单,对损坏原因、损坏情况进行详细描述,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质量保证部计量室提出维修申请。
2、质量保证部核实使用部门提出的维修申请,邀请有关专家分析原因,如公司有能力维修的,请专业计量检定人员进行维修;如无能力维修的,则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优先选择生产制造商)。
3、对修理费用低于2000元的常规修理,由质量保证部按专业在合格供应商列表中选择维修单位。
(二)特殊和专用计量器具
1、由使用部门向专业修理单位描述故障现象,并协同质量保证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对维修单位的维修报价进行核价。
2、如维修单位不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由质量保证部对维修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填写合格供应商登记表报企划部备案。
3、计量器具维修送返后,使用部门应协同质量保证部对修复完好性及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确认,并送质量保证部规定的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