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类型 探亲或访友
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北京)领事处可以在判定个人情况、审查签证申请时,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以上没有提及的其他补充材料。
申请人被通知提交上述材料并不能确保其签证获得自动签发。
另外,塞浦路斯共和国当局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取消或减少任何签证有效停留期限、并通知相应签证持有者的权利。
材料清单:
| 材料描述 | 备注 | ||
| 1. | 由申请人本人(或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
原件 | |
| 2. | 在申请表左上方贴一张申请人近期的护照尺寸照片(3×4厘米,直视前方,照片背景须为白色)。 |
原件 | |
| 3. | 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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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和复印件 | |
| 4. | 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英文翻译件。 |
复印件 | |
| 5.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英文翻译件(所有信息页均需提供,仅限中国公民);如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需提供居住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居住在中国的外国公民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的有效日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六个月。 |
原件和复印件 | |
| 6. |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
原件或复印件 | |
| 7. |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具体请见第8项)。 |
原件或复印件 | |
| 8. |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
原件或复印件 | |
| 9. |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
原件或复印件 | |
由塞浦路斯公司出具的邀请函以及责任担保函上必须有该公司法人在塞浦路斯认证官见证下签署的签名,并且上面还需要有该认证官的签名和盖章。 而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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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
复印件 | |
| 11. |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
原件和复印件 | |
| 12. | 申请人本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
原件 | |
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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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近期(一个月之内)由雇主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职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包括负责人签字并有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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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
| 14. | 由申请人所在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如该公司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复印件 |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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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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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和复印件 | |
无业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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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已婚者: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及经由中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进行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
| 17. | 单身/离异/丧偶者:任何固定收入证明。 |
原件 | |
学生(含未成年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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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所在学校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读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包括学校的地址和电话,申请人的出勤率、学制等信息,学校是否准假以及准假人的姓名和职位等内容。 |
原件 | |
| 19. | 学生证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复印件 | |
未成年人(18岁以下): 未成年人需提供以下三个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双方亲属关系和亲属许可公正是)需附英文翻译,并经中国外交部以及塞浦路斯驻华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中国,上述许可书须经其父母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进行公证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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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如申请人独自旅行或与父母单方一起旅行: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工作书(未成年人独自旅行);或不同时出行的单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和父母单方旅行),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 | 原件 | |
| 21. | 家庭关系证明,或法定监护权归属证明(双方亲属关系)。 |
原件 | |
| 22. |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 |
原件 | |
如委托他人代交,须额外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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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签证申请/护照领取委托书; 如果您选择由他人代交您的签证申请,必须提供。点击”下载表格板块“下载委托书模版。 |
原件 | |
| 24. |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您选择由代理人提交您的申请, 必须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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