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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没有绿卡也能领$1200!错领者将被财政部追讨!

注意!没有绿卡也能领$1200!错领者将被财政部追讨! 北美论坛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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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美国政府承认,由于工作的疏忽,联邦政府有不少发错的情况发生,甚至就连已经亡故的民众家属,以及没有永久居

日前,美国政府承认,由于工作的疏忽,联邦政府有不少发错的情况发生,甚至就连已经亡故的民众家属,以及没有永久居留权的民众,也都收到。针对这些情况,财政部5月6日提醒民众,如收到这些原本就不该领取的金钱,应该退回给国税局(IRS),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


国税局网站6日发表声明指出,没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已故美国公民都没有领取纾困现金的资格,除非采取夫妻合并报税,否则款项必须全数退回。

至于退款方式则因收到款项的方式而有不同,包括收到传统支票或直接汇入银行户头。


目前有许多在美国合法居留且正常缴税,但尚未拥有绿卡的居民,已收到1200元的纾困款。

之前非绿卡持有者只要符合前一年已缴税等资格,也将他们列入可领取纾困金名单。因此,国税局如今却说要追回,如何执行与是否有违法之虞,势必引发争议。


财政部在另一分声明表示,如果亲人已经过世,但家属却收到亡者名下的纾困现金支票,应该立即把款项退还给国税局。

声明中指出,退款时应该全额退回,除非是采取夫妻合并报税,其中一人仍然在世;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在世的配偶,应该将亡故配偶名下的纾困现金退回。

到底还有哪些人能领到纾困金?

会计师说,很多民众都对于自己是否符合领取纾困金资格感到困惑,也搞不清楚无绿卡或公民身分能不能领到纾困金,但“税务居民”的定义与有没有绿卡无关。

所谓resident alien是指税务居民,non resident alien则是指非税务居民,而是不是税务居民,例如,今年2月因为疫情关系,该税务居民离开美国回到海外家乡,且2020年都没有再回美,等于2020年未在美停留超过183天及以上,属于“非税务居民”,在2021年报税时,依法必须将已经拿到的纾困金退还给IRS。


会计师说,大家要理解联邦纾困金的发放,主要是根据2020年税务居民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资格,政府考虑到要协助民众度过现阶段疫情难关,所以将本来在2021年报税后发放的补助,提前到今年发出。


国税局因为不可能有大家2020年的报税纪录,所以现在是依据大家的2019年或2018年的报税纪录,发放纾困金。

如果家属迟迟没有退还已故民众名下的纾困现金,究竟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纳税人权益中心(Center for Taxpayer Rights)创办人妮娜‧奥森(Nina Olson)接受今日美国报(USA Today)访问时分析,其实财政部无权强迫民众退回这些款项,因为从技术层面看来,这笔钱属于税收抵免(tax credit)。

另外, IRS的纾困金是以“少补多不退”的原则处理,例如有人在2019年收入低而拿到了1200元,但2020年这位税务居民跳槽到新公司,年薪增加到30万元,收入超过领取纾困金资格,但IRS不会去追讨回这笔已经发出的1200元。

对于纸质支票,以下是IRS邮寄地址:


如果是透过直接汇入银行互头收到纾困现金,国税局则要求民众寄汇票(Money Order)或个人支票到指定地点。

支票抬头应写「美国财政部」(US Treasury),同时写上2020EIP字样,并在支票上加注收到纾困现金当事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码(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或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并且附上纸条说明退款原因。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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