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云南 快乐风
是偶像派,更是实力派 高颜值行程,实力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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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抵达春城昆明后,由我们专业的人员鲜花接机,带你入住昆明主题酒店。 每日亮点:旅行社安排专人鲜花接机。 用餐:无 住宿:昆明指定商务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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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乘车前往【石林杏林大观园】(车程约1小时,游览时间约120分钟),观赏喀斯特地貌, 景区内遍布千种草药,引来鸟语花香,成为古滇国纵横千里少有的“仙境”。午餐品撒尼族风味餐。随后乘车前往中国最大彝族自治州、歌舞之乡楚雄(车程约4小时),游览【恐龙谷】(含电瓶车),欣赏恐龙遗迹和“禅茶表演“,品当地四季不败的山珍--野生菌火锅。晚餐后入住酒店。 每日亮点:I·品尝撒尼族特色风味餐和野生菌火锅。 II·欣赏“禅茶表演“。 用餐:早:自助早餐 中:撒尼族风味餐 晚:野生菌火锅 住宿:楚雄指定商务酒店 行程结束后,到次日早餐前的时间段为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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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前往大理,午餐后游览大理古渔村【双廊】(游览时间约60分钟), 欣赏【白族三道茶】歌舞表演,参观历史悠久的纯手工制银工艺过程;随后前往具有大理白族民居博物馆之称的、中国最体面的小镇【喜洲古镇】(含电瓶车),这里荟萃了明代、清代、民国以及当代各个时期各具特色的上百院白族民居建筑。晚上入住鹤庆。 每日亮点:I·享受双廊悠闲时光。 II·品尝白族三道茶和白族美食。 III·感受喜洲古镇别样风情。 用餐:早:自助早餐 中:大理白族特色美食 晚:当地特色美食 住宿:鹤庆指定商务酒店 行程结束后,到次日早餐前的时间段为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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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乘车至丽江,参观翡翠市场【玉文化博物馆】(120分钟),在琳琅荟萃的翡翠世界中挑选你心仪的饰品。中餐后乘车前往甘海子停车场,换乘环保车,乘云杉坪索道游【玉龙雪山】,沿途还将游览【白水河】、【甘海子】。随后参观螺旋藻中心。晚餐后游览【丽江古城四方街】,观赏古城风貌的同时,充分享受丽江的柔软时光。晚餐自行品尝纳西风味小吃,餐后可自费欣赏中国民族舞大师杨丽萍倾力编排的大型歌舞节目【云南的响声】。 每日亮点:I·游览雄起壮观的玉龙雪山。 II·游览最适宜人居的小镇。 用餐:早:自助赞成 中:当地特色美食 晚:自理 住宿:丽江指定商务酒店 行程结束后,到次日早餐前的时间段为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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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乘车前往【束河古镇】(游览时间约60分钟),参观国家宝藏、玉石新贵--黄龙玉(40分钟);后乘车返回昆明,欣赏沿途的高原风光。返回昆明用晚餐。 II·感受国家宝藏黄龙玉的独特魅力 用餐:早:自助早餐 中:当地特色美食 晚:当地特色美食 住宿:昆明指定商务酒店 行程结束后,到次日早餐前的时间段为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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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乘车前往【昆明鲜花市场】,您可以在这里挑选中意的鲜花等土特产。随后我社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航班时间送您至机场,返回温暖的家。 用餐:早:自助早餐 碎碎念:1、此日是云南旅途的最后一站,请在出发前带好随身行李和相关乘机证件跟从导游出发; 2、乘坐下午或晚上航班离开昆明的客人因为受酒店行业12点以前退房的规定所限,请提前办理退房手续,酒店 前台可以提供行李免费存放的服务,时间尚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活动,根据和导游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发去机场。 |
一、旅游费用包含: 1.交 通:长沙/昆明往返、机场建设费。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实际人数安排,每人一个正座。 2.用 餐:5早餐/7正餐。餐标30元/人,特色餐40元/人,每10人一桌,如遇单团内部分游客不超过5人、不足一桌的,请遵照我们为您作的适当调整(如:11人一桌),请您谅解。游客因自身原因不跟团用餐或自行用餐的,餐费不退。 3.住 宿:全程指定酒店 第一天晚昆明段:宝丽来酒店、恒都大酒店、铭春泰华酒店、容神精品酒店、珠江源大酒店、盛方大酒店、锦昕大酒店(福德)、莱楒阁大酒店、锦琳酒店、楚春大酒店、 沾化大酒店、新泽苑大酒店、V8商务酒店、圣路易大酒店、贝斯汀大酒店、云天大酒店、华腾大酒店、恒友大酒店、嘉能大酒店、高原明珠商务楼、聚贤庄酒店、春之花酒店; 第二晚楚雄段:楚雄州宾馆、印象大酒店、广怡大酒店、君悦大酒店、金太阳大酒店、彝圣商务酒店、物流酒店; 第三晚鹤庆段:名都商务酒店,金都宾馆,宏缘商务宾馆,旭缘商务酒店,金达商务酒店,喜缘商务酒店,大发酒店,锦钰商务酒店,鹤庆宾馆,金业宾馆、开心宾馆 第四晚丽江段:泰和亚星酒店、凌云商务酒店、茶花大酒店,虎跳峡大酒店,鑫海大酒店,文笔峰大酒店,晋云苑大酒店,白龙酒店、康达大酒店、泰顺大酒店、泊龙居酒店 备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备选酒店时,我社有权安排同级别、同标准的其他酒店。 4.门 票:包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由于云南旅游景点多为提前制卡制度,一旦制卡,费用不便退出,另外旅行社由于集中采购景区门票,即有协议价,故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有特殊证件人员,景区提供的门市价与旅行社及游客参团旅游无关; 5.导 游:当地持证导游服务 6.保 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本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二、旅游费用未含: 1.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2.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3.团体旅游意外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个人消费(如酒水、饮料、酒店内洗衣、电话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5.单人房差或加床费用; 6.酒店押金;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以费用;
三、自由活动时间: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特别提醒:游客自由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特殊人群的说明: 12岁以下儿童:含半正餐和车位,不含景区门票和酒店床位,不占床儿童需自理早餐费,若产生景区门票费用请您自理。 自费租赁项价格:玉龙雪山(氧气瓶100元/人;羽绒服50元/人) 行程涉及自费项目:大型歌舞演出《云南的响声》280元/人
旅游告知: 赠送景点只针对包含门票的成人人群(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未能达到赠送条件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 1.根据游客已确认出发日期和航班时间,请提前2小时抵达长沙黄花机场国内大厅。联系我社送机人员 2.散客拼团行程,游客抵达航班不同,机场到酒店接送是专业的接机师傅,无导游。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费用由旅客承担。 4.请游客离团前认真填写意见反馈单,我社将以此作为意见处理的主要凭证。 5.12岁以下(含12岁)的儿童只含半餐、车位,其余费用自理,如酒店早餐需要另外购票,请直接向餐厅购买,若身高超高,需要购买景点门票,请按景点要求现购! 机票为旅游团队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否则负全部损失。如出发前24小时以前取消,如已经 确认出票,需收取退票损失(甲方提供机票复印件和退票单); 如在团队出发前24小时之内取消一定人数的,除收取退票损失外,另要收取已产生的相关费用。
安全警示: 1.从湖南前往云南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由海拔50米上升到3千米以上,可能游客会出现高原反应,可备一些强心、扩张心血管的药品,避免过量的运动。为避免出现意外,女性游客在怀孕期间、65岁以上老人、体弱者、慢性病患者等,恕不接待,敬请谅解! 2.云南饮食习惯与湖南不同,不一定都能符合游客的口味;同时海拔高,水的沸点低,用餐时饭可能会有夹生等情况,请多多包涵。 3.本线路行程多在少数民族地区,敬请团友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及民族习惯。丽江游览人数众多,乘坐索道会出现排队时间较长的情况;当天景点较多,午餐必须安排在景区内,餐饮条件较差,请游客多多理解。 4.本线路带有一定风险,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飞机延误或改签等天气原因、大雪封山、洪水毁坏道路设施等造成延误或不能实现行程安排,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处理,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自然界等不可抗拒之素导致行程发生变化或由此导致增加费用,取消或更改游览景点,请自负相关费用,感谢理解。 6.云南是高原地区,海拔高、气候变化快、日温差大,紫外线强,请游客出发前根据旅游地天气情况准备适宜旅游的衣物,鞋子,太阳镜、雨具等;并请游客依照个人习惯带适量常用药品、防晒霜等。 7.您的满意是我们一直的追求和责任,旅途过程中出现什么服务质量的情况,请及时和我社负责人联系。美丽的云南与您有约! 旅行社声明: 以上《旅游行程单》内容为合同附件部分,旅行社已提请旅游者签约代表对本《旅游行程单》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旅游者签约代表的要求对本《旅游行程单》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签约双方对本《旅游行程单》的含义认识一致,旅游者签约代表认同并接受本《旅游行程单》的全部内容。 旅游者签约代表承诺按旅行社要求及时将本《旅游行程单》的所以内容如实告知全体旅游者。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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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物 补 充 协 议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活动。为约束购物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购物点:
购物点名称 |
购物点的产品特色介绍 |
建议停留时间 |
备注 |
玉文化博物馆 |
主营:玉石、翡翠、等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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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藻中心 |
主营:螺旋藻 |
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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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玉 |
主营:黄龙玉 |
4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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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族民居 |
主营:银器 |
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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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谷禅茶 |
主营:茶叶 |
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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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市 |
主营:鲜花、干花、精油等 |
90分钟 |
二、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三、乙方安排的购物点均由甲方自愿消费,绝无任何强制。
四、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五、不参与购物项目的游客由导游(领队)妥善安排,请配合。
六、全团游客必须签名同意安排以上购物活动,乙方方可安排。
七、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团队名称: 出行日期: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附:全体游客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