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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上组织学习了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违法处罚规定;解读《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讲述了以下罚款及如何投放垃圾。
投放义务人
未按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投放管理人
1、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投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完好、整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未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未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移交给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单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或者未按时向街道办事处报送台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在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
1、未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示和引导,合理安排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
混合处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处理生活垃圾并牟取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
垃圾分为四类
如何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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