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常规受理项目12个,包含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等,“免申即享”项目3个,包含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
1.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
发布单位: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在龙岗区实际运营的企业。
资助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期限至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至6月7日
2.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
发布单位: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主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
资助标准:
1. 对上一年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期限至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至6月7日
3.科技保险保费扶持
发布单位: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购买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科技保险产品,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科技企业。
资助标准:
1. 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单笔最高20万元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期限至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至6月7日
4.科技贷款利息扶持
发布单位: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上年度贷款本息已结清的在孵科技企业,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
资助标准:
1. 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每笔最高30万元利息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期限至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至6月7日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扶持
发布单位: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资助标准:
1. 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期限至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至6月7日
6.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贴
发布单位: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对入驻区级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且已拥有或已申请相关自主知识产权的。
资助标准:
按每平方米25元/月对上年度实际发生租金予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年度租金总额的50%。
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期限至6月11日,书面材料受理期至6月16日
以上项目以及技术转移机构扶持、知识产权维权配套扶持等项目申报地址:https://cyfw.lg.gov.cn/incentiveFund/#/IndustryFund?token=undefined
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最高资助:500万元
1.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3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
发布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等、属于是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资助标准:
在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市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根据个人所得项目,按照分项计算(综合所得进行综合计算)、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
申报方式:申报人、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申报
申报时间:2024-05-15 / 2024-06-15
1.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月1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重点支持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火灾等灾害监测预警产品,消防无人机、应急通讯与指挥等应急救援处置装备,安全应急服务等安全应急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先进制冷、建筑节能、综合能源服务等节能领域;可吸入颗粒物、臭氧、底泥、固废、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环境服务等环保领域;动力电池回收、建筑废弃物再生、生物质废弃物循环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企业碳管理、产品碳足迹、项目碳认证咨询等碳管理服务领域,最高扶持资金高达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