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新年,根据公司江船厂人行人[2014]83号《上海江南造船厂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
为了方便阅读,小编为大家划重点梳理几条重要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哪些干部要审批?
答: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重点岗位涉密人员、离退休领导干部。
2、上述人员有哪些类型证件需要上交?
答: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3、证件由哪个部门保管?
答:1)领导班子成员,由人事行政部收缴后,报送上海公司综合办公室集中管理。
2)中层管理人员、离退休领导干部,由人事行政部收缴后集中保管;
4、什么时间申请?
答:本人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将不予批准),填写审批表。
5、什么部门审批?
答:1)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公司审批;
2)中层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报党委主要领导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批。
3)离退休领导干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核,工厂党委主要领导审批。
6、回国(境)后什么时间上交证件?
答:10个工作日主动上交人事行政部。
7、新任职干部有什么规定?
答:新任职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一年内不予批准因私出国(境)。
8、审批表交哪个部门?
答:人事行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