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交通委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港航行业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12日,生产管理部联合安环保卫部、生产保障部根据集团公司“雷霆行动”工作要求,开展码头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深入码头一线,对靠港驳船的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等进行严格核验,确保无超期运行现象;在动火作业区域,重点查看是否落实消防看护措施、是否设置有效防火分隔,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针对登高作业点位,检查防坠落设施是否完备、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同时,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与配备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符合安全规范,并对从事焊接、热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核实,坚决杜绝无证上岗行为。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针对部分环节存在的隐患与不足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部门与整改时限,确保问题“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面提升码头作业安全水平,坚决完成“120天安全无事故”行动目标,筑牢港航安全生产防线,为保障码头生产运行安全贡献力量。
图\ 茅锡龙
文\ 孙德圣、茅锡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