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汪灿
图:李冠群
6月13日,公司法务部组织了关于新造船合同执行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应邀律师顾小钢(上海耀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概述了造船合同中船东、船厂的权利义务,解析了重要合同条款并悉心解答了现场听众的问题。
充分理解合同是顺利执行合同、减少合同履行风险的基础,造船合同更是如此。鉴于造船合同金额大、周期长、技术与程序复杂的特性,为了帮助新造船项目的员工能够更好的理解造船合同,在船舶建造过程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务部组织了本次针对新造船合同执行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涉及造船合同中审图、检验、付款、合同变更与变更要求、合同终止、通知等关键事项中船东、船厂的权利义务,强调了船厂在处理问题时应注意时间、程序、合理性等要求。顾小刚律师利用多年服务船厂的丰富经验、结合新造船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参会员工奉上了一场精彩的讲座。参会人员在讲座结束后就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疑问或问题向顾小钢律师积极发问,均得到了明确的解答。
公司总法律顾问、副总经济师汪静君主持并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参会人员达30余人,主要为法务、商务、项目、品保、设计等部门的领导和主管人员。
本次讲座是外高桥落实推进“法治中船”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讲座,大大提高了公司相关部门员工的履约意识以及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为后续公司各部门合理合法地应对造船、交船过程中的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