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博士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武人社函〔2016〕101号)要求,就做好2016年博士资助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享受资助经费的博士必须是取得国家认可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二)博士资助对象是指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开发工作的博士,以及在市属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研究人员。
(三)具备在研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在研项目,重点包括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光电子信息产业化项目、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项目、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制造业信息化项目、机械制造与机电一体化等项目,以及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四)已享受资助的博士,不可再次申报博士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单位书面申请。说明博士的科研、开发方向、申请资助经费的数量以及博士的经济生活待遇,单位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
(二)《博士研究生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
(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留学博士须提供博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六)科研成果证书及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与本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博士须提供企业法人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资助标准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结果后,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连续资助三年。
四、报送流程
请申报人于2016年9月23日(周五)前,将装订好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留学生创业园生物中心(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C5栋北楼一楼)。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添、 刘鎏
联系方式:027-87743087
027-87747847
附件:博士研究生资助经费申请表(请在留创园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武汉留学生创业园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