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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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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
集成电路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申报指南
支持周期:
补贴支持时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为已完成项目。
申报及材料提交要求:
1.企业须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资金支持,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
2.申报企业根据细分类别,分别填报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3-11)。
3.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4.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自查表、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需盖企业公章,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三份。
受理时间:
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8日,请申报企业按时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受理地点,电子版材料提交到邮箱
225015694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收件单位:东湖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收件地址:高新大道777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004室
3.请各申报单位在递交项目申报书时带企业自查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件、合同、审计报告、凭证等原件,以便查验。
咨询电话:
丁老师 15071477476
欧阳老师 13260584289
陈老师 13707144972
曹钰浠 027-67880342
关于做好东湖高新区2020年工业投资和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资格
1.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
2.项目承担企业为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地点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3.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申报有效期为2017年9月14日-2020年9月14日),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申报当年应完工并正式投产。项目已入库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类别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4.项目单项手续要求: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
5.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不得通过项目分拆、虚假包装等方式将相同投资内容重复申请获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6.同一企业三年内只能申报一次,同时已获得市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智能化改造专项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申报指南
支持标准:
对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内实际完成的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费用,按8%的比例或者融资租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律胶装成册,材料不全和不规范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汇总表Excel(附件1)报送至企业所在园区办。
2.园区审查。各园区办对申报的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验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于2020年12月21日前报送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房间)。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区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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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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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服局 |
王 琳 周玉才 |
67886133 67886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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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办 |
张 丽 |
8720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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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办 |
田丽琼 |
8792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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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办 |
何 淼 |
8663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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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办 |
邓 哲 |
67886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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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造办 |
谭敬丰 |
87781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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