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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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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2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暨“创客中国”武汉市分赛的通知》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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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以及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项目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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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征集武汉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通知》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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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东湖高新区 |
双创
&
政策
Entrepreneurship
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2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暨“创客中国”武汉市分赛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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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创客团队或个人: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2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暨“创客中国”武汉市分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激励措施
(一)大赛奖励。对市级获奖企业(项目)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资金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30万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20万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万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5万元)。
(二)推荐参加省赛。获奖项目可推荐参加2022年“创客中国”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政策支持。将获奖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万企育才”中小企业培训、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优先支持对象。
(四)跟踪帮扶。参赛项目将获得帮扶服务,优质项目还将获得一对一创业导师服务,提供公益性项目诊断、资源对接等全流程跟踪帮扶服务。
(五)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将在武汉电视台、长江日报、创业武汉融媒体平台以及各类双创渠道进行展示宣传。
(六)对接资源。推荐对接投资人、创投机构、金融机构等,争取投资机会。
(七)入驻园区。推荐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享受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
二、报名相关事项
请有意参与大赛的区内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5日前注册报名,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武汉市中小企业协会邮箱whzx116@163.com。需通过区级推荐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上述材料和word版报名汇总表同步发送至上述邮箱和东湖高新区企服局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
附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2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暨“创客中国”武汉市分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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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以及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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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引导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经信局《关于报送2022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和《东湖高新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武新管企服〔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就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和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
(一)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项目条件。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申报当年项目已主体完工。项目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入库纳统,纳入东湖高新区工业投资统计。
3.申报资料。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专项资金申报表;(二)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三)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五)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合同单位和已完成投资的清单;(六)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国家统计局206表截图盖章等;(七)企业承诺函。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1。
4.企业不得通过项目分拆、虚假包装等方式将相同投资内容反复报送,重复申请获取市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
5.支持企业实施的多个技改项目归并后集中申报,申报的多个技改项目均应入库纳统。
(二)支持标准
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内实际完成的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额,按照8%的补贴比例予以安排,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市级2022年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一)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项目条件。项目应是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并经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评估并纳入《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的工业技改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申报当年项目已主体完工。项目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入库纳统,纳入东湖高新区工业技改投资统计。智能化改造诊断评估意见书应为市级遴选的工业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评估诊断并出具的,需加盖公章。
3.研发投入。纳入补贴范围的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具体范围包括:研发活动中间试验、产品试制的直接投入;用于智能化改造的软件、专利权购置与租赁费等。
4.申报资料。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专项资金申报表;(二)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通知书复印件;(三)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五)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合同单位和已完成投资的清单;(六)研发投资费用明细表;(七)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评估意见书;(八)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国家统计局206表截图盖章等;(九)企业承诺函。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
5.企业不得通过项目分拆、虚假包装等方式将相同投资内容反复报送,重复申请获取市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
6.支持企业实施的多个技改项目归并后集中申报,申报的多个技改项目均应入库纳统。
(二)支持标准
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内实际完成的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其中研发投入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按照8%的补贴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三、专项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
(二)已获得省级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招商协议执行内企业的投资项目,依据招商协议落实投资政策,不再重复支持。已申报当年度东湖高新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的企业,原则上当年度不再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同类投资补贴项目。
四、项目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按照专项通知要求,将编制好的专项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园区。申报材料一律胶装成册,材料不全和不规范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园区审核。各园区负责受理企业编制的专项申报材料,通过项目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在企业专项申报材料中加盖园区公章,提交企服局进行专项审核。
请各园区高度重视,结合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园区按支持类别将各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两份(胶装打印)、园区推荐报告、园区专项申报汇总表于2022年6月22日17:3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室,同时将专项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1004921519@qq.com。
请按照专项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专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市级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申报附件
2:2022年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申报附件
联系人:向潇浩 65563034;周玉才 67886231
各园区联系人:
生物办 陈 澍 87205021
未来办 郭子敬 87922903
综保办 丁 力 86639389
光电园 刘晓宇 67886259
智造园 谭敬丰 63494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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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征集武汉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围绕全市“965”产业体系布局,重点聚焦25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具体包括:“光”产业链、“芯”产业链、“屏”产业链、“端”产业链、“网”产业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链、传统汽车产业链、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链、医疗器械产业链、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节能环保产业链、钢铁及深加工产业链、石油化工产业链、化工新材料产业链、食品产业链、纺织服装产业链、智能家居产业链、航天航空产业链、北斗产业链、人工智能产业链、氢能产业链、网联安全产业链。
二、征集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体包括:
(一)全区规上工业企业;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三)高校、科研院所;
(四)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
三、征集要求
(一)新技术类
申报新技术的征集对象,需具备新技术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undefined。新技术需符合武汉“965”产业体系总体布局,属于25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范畴,并有助于推动武汉工业技术进步与创新。
(二)新产品类
申报新产品的征集对象需对新产品拥有完全权属,并已实际产生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可以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可以是企业自行研制开发,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三)新应用类
申报新应用的征集对象须是新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应用包括已通过论证半年内准备实施的、正在实施的、已实施完成(一年内)的、已实施完成但可undefined推广的新应用。
四、推广方式
对此次征集的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武汉市经信局将依据编制武汉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指导目录,并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适时推进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供需对接活动。
五、工作要求
请征集对象于2022年6月20日(周一)中午12:00前填写好征集表(附件2)(单个征集对象可以同时申报多个不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将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邮箱dzxxk2022@163.com。
联系方式:江承源 杨静静 67880565
附件1:
市经信局关于征集武汉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通知
附件2:
武汉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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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重点围绕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附件2)明确的5个方面,遴选质量管理典型经验,组织推荐申报全国标杆。
申报企业请于6月24日(周五)下午5点前提交:
1、纸质材料:《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同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dzxxk2022@163.com。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2办公室
联系方式:江承源 杨静静 67880565
附件1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附件3
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
(相关附件请点击上方图片下载)
■■WO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