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工会福利名义违规发放补贴
具体表现
利用工会经费,以各种不合理的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补贴。例如,以工会会员生日慰问为由,发放非生日相关卡券或实物;在工会组织的活动中向参与者发放高额的“活动奖励”。
危害
违反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导致工会经费被滥用,影响工会组织的公信力和正常运作。
案例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欧佳寿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欧佳寿在担任荔波恒美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期间,3次以工会名义组织该公司员工开展团建活动,消费17203.5元,其中超标准8406元、超范围5476.9元,均以工会经费报销。欧佳寿以工会名义向149名员工发放中秋节福利共22780元,其中,超范围发放121人、18513元。欧佳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清退违纪所得。
问:单位领导说为了鼓励大家学习,给通过职称考试的人发补贴,这算违规吗?
答: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单位所在地区或上级部门有相关政策支持对通过职称考试的人员给予补贴,且补贴标准、发放程序都符合这些规定,那么发放补贴是可以的。例如,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提升当地专业人才的素质,出台政策鼓励在职人员提升职称,并明确规定了对通过特定职称考试人员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单位按照这些政策执行,就是合规的。但如果单位自行决定发放补贴,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就属于违规行为。例如,单位没有参照任何地区或上级部门的规定,自行随意确定补贴金额,并且未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备,这种情况下发放补贴,就违反了津贴补贴发放的规范。这可能导致单位间补贴标准的混乱,也不利于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