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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6死5伤事故为“高支模坍塌”!全区停工、开展大排查!

武汉6死5伤事故为“高支模坍塌”!全区停工、开展大排查! 工程平台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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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夏区建设管理站、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土木论坛、工程施工课堂等

2020年1月5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天子山大道1号的武汉巴登城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最终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

武汉市江夏区建筑管理站下发紧急文件,称事故为一起“高支模坍塌事故”,要求全区项目全面停工,开展隐患大排查!


2019年“模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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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东阳市花园家居用品市场建设工地“1·25”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涉及:建设单位压缩工期施工单位项目部在质安站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并没有停工整改主要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单位出具不实整改报告。

2019年1月25日下午13时13分许,位于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的花园家居用品市场建设工地在进行三楼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施工时突然发生坍塌,当场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1月26日,1名受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3日,又有3名受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

支模架架体立杆横向间距为500mm,纵向间距为1200mm,支模架高度为4200mm,搭设参数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搭设构造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支模架高宽比为8.2,超过规定的允许值且没有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或其它有效的构造措施等,导致模板支撑体系承载力和抗倾覆能力严重不足,在混凝土浇筑荷载作用下模板支架整体失稳倾覆破坏

6人被刑事拘留

项目承包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现场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组长)、项目支模架搭设负责人等6人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2月22日被取保候审。

本次事故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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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点击:模板坍塌致8人死伤,隐瞒事故,总包罚款近600万!10人移交司法机关!

2019年1月4日,德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布“8•31”事故调查组工作报告。此次事故,10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2018年8月31日9点37分,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溪香岸地下车库工程在顶板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80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10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总包单位因事故责任被罚款98万元,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存在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被罚款498万元,共罚596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模板施工,立杆支承点的工字钢承载力不足导致支撑体系变形过大后,人员违规操作,导致模板支架整体坍塌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10人)

1.李连德,总包单位龙溪香岸三期项人防工程工长。代行事故工程的项目经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韩国祥,总包单位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技术工长。作为项目承包的合伙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3.李天友,总包单位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工人。作为项目承包的合伙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4.谢淼,总包单位龙溪香岸三期项目项目安全员,在没有建造师资格的情况下代行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项目经理职责。在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沧州市有关部门提请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刘鹏飞,总包单位龙溪香岸三期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6.郭永德,总包单位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工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被监视居住。

7.白龙胜,总包单位建筑安装总公司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被监视居住。

8.田子广,监理单位驻龙溪香岸三期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请吊销田子广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现被监视居住。

9.宋书林,监理单位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市人防办提请吊销宋书林的国家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现被监视居住。

10.王振强,监理单位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被监视居住。

相关处理

对于总包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建议德州市安监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 给予总包单位4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德州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 给予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由德州市安监局将大元建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对开元劳务、中民防、瑞安监理等公司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年关岁尾   安全第一


高支模的安全施工已引起了与工程相关的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重视,重大支模架整体坍塌事故也给了我们众多教训。

但也有一部分施工和监理人员尚留侥幸心理,对所负责的工程搭设高支模架的深入检查力度不够。

今天分享一份十分优质的高支模事故案例培训资料,望能促进工程现场对高支模施工安全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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