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提醒
12月31日前
一定要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
个人所得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
否则2020年无法继续扣除
温馨提示
如有变化及时更新、修改。若未能及时修改专扣信息的,系统将默认延长其已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至次年。对于发生变化而未及时修改的纳税人,可能会影响其继续享受专扣信息或者影响其纳税信用。
若2019年有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须在今年12月份发工资前填报信息,补充享受本年度未享受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和不扣除
每个月可是差不少钱哩
大家赶紧申请吧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
就会看到提示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没下载的赶紧下载啊~)登录后首页上有两个选项
点击“确定”
进入2019年
已经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
☟☟☟
核对信息
可以点击进行修改
或者点击右上角的“一键确认”
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
点击“确定”
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
平时需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的
也可以从App首页“查询”选项进入
点击“查询”
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
切换年度查看
☟☟☟
如果在2020年
有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则从首页的
“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填写
填写之前按窗口提示
准备好相应的资料
☟☟☟
注意
通过上面这个界面上的“一键带入”
也可以自动确认上一年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信息过程中
异常情况处理
▼
1. 如果系统自动标记“重复提报”,则需要删除重复的或错误的采集记录。
2.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扣除,如果两者同时存在,则需要删除其中一项。
3. 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0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4. 确认操作如果有错误,可以删除,重新操作确认步骤。
不能重复填报
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