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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什么垃圾?

你是个什么垃圾? 中俄涅瓦跨境电商平台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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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上海全面实施垃圾分类”这样一条新闻刷屏微博首页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

           

近日,上海全面实施垃圾分类这样一条新闻刷屏微博首页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131日表决通过: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发5万元。此条例将于今年7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垃圾分类从此被纳入了法律管理的范畴,再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

垃圾分类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其中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二条中明确提出:“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其后,2000年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也是自此在各大公众场合出现了分类垃圾桶。2017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201971日上海将正式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红色有害垃圾、蓝色可回收物、棕色湿垃圾、黑色干垃圾,新四色垃圾桶准备就绪。然而与新政策实施同步而来的是市民们的疑问,如何区分各类垃圾是首要问题。

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铜、铁、铝等)、废旧衣物、电子废弃物等属于可回收物;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等算作有害垃圾;瓜果蔬菜、水产、肉蛋、调料、罐头食品、干活、盆栽植物等属于湿垃圾;除以上三种垃圾外,某些无法辨别的垃圾,作为干垃圾处理

垃圾品种之多,无法想象,更无法一一列举,幸而自从此政策出现后,网上出现诸多“垃圾分类小游戏”,更有“上海发布”等上海本地新媒体开辟出“垃圾分类查询功能”板块,以此缓解想分类不知如何分的尴尬境地,同时也起到政务新媒体在政策上的正确引导作用。

是这些原因阻挠了你分类的脚步吗?

1993年到2017年甚至到今天,垃圾分类工作虽然收效甚微,但可见它是处于国家建设的长期目标内的。持续二十多年的垃圾分类,毫无疑问是非常必要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话,我们从小听到大,垃圾分类就是其中简单的一环节。除此之外,有效利用可用资源、减轻环卫工人工作压力、减少占地面积……垃圾分类的好处说都说不尽。如此好事,筹划二十多年依然进展不大也必然是有其原因的。

宣传不够,到底该“如何分类”,我们不知道。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大学,没有任何一堂课会告诉学生,这是干垃圾;到了社会,也没有政府、居委会或者公益组织举办一场“垃圾分类公开课”。当一个学生犹豫着该把没喝完的可乐罐扔进湿垃圾还是可回收垃圾时,或者当一个母亲拿着尿不湿徘徊在湿垃圾和干垃圾前时,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为他们解答这个疑惑,凭感觉随意一仍成为了最好的选择,久而久之,随意一扔就成了一种习惯。

我们坚持垃圾分类,环卫工人却不屑一顾。辛辛苦苦把垃圾分完类,环卫工人运送到垃圾场时却是把垃圾混装在一起的。花费10秒钟随意一扔和花费1分钟,或者更长时间去进行垃圾分类,这两者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既如此,何必浪费时间?

 

我们知道法不责众,可“法”都还没呢!之前的中国的垃圾分类一直处于尝试阶段,虽有政策落实,但也只是落实到“物质”方面——大街上的分类垃圾桶等,对于群众的要求却一直没有详细的说明。常有人问:为什么中国的垃圾分类没有日本做得好?回答必然有一个是:因为日本的垃圾分类是义务和责任,没分类的垃圾没有人会收,如果长时间没人处理,变质发臭后还会引起投诉,投诉之后要么罚钱要么坐牢。“法不责众”的庆幸心理我们都有过,但在之前,这样的庆幸根本不被需要,我们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来惩罚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的人,可是自觉的人总是少数的。

除以上看似客观的原因,实则我们本身也有问题可寻。国人的“省事儿精神”、 “偷懒准则”和“事不关己的态度”是出现在我们身上对垃圾分类的最大阻碍。可以不分类就不分类,能少一点事情就少一点事情,尽管垃圾分类最终受益者是自己,但是就我一个偷一下懒也没关系还有其他人在为此努力这样事不关己的态度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状态。而那些正在为垃圾分类努力的人看到另一部分人可以“轻轻松松”扔垃圾,自然心里不平衡,久之,坚持下来的人自然不增而减。

政策制定不严谨,监管人员不严格,虽说相关政策最早的20多年前就已出台,但其中一没对垃圾分类准则进行严格界定;二无宣传;三没有明确规定违反者的处罚。开始、过程、收尾,没有一项是无漏洞可寻,其中对于监管人员的要求也并没有详细说明,导致其不明自己肩上责任,无所事事。相对而言,垃圾分类完善的国家政策制定相当完善,在日本,墙上贴着垃圾分类标准图、塑料瓶和瓶盖洗净晾干分开装运、不同种类的垃圾仅在特定日期才会有垃圾车收取……国内长时间的模糊政策确实让某些想好好实施垃圾分类的人也无从下手。


从上至下:“日本某区垃圾分类图(简易版)”、“塑料瓶和瓶盖分开装运”、“特定日期收特定垃圾”

在质疑中前行,成功案例并非没有

在媒体大力宣传、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最大的矛盾纠结点依然在于扔垃圾的人对收垃圾者以及垃圾末端处理方式的怀疑。

地铁安检和垃圾分类一样,政策提出好些年头,效果却十分微弱。上班族们在争分夺秒的早高峰上花了1分钟进行安检,换来的却是监视屏幕前检察员不离手机屏幕的双眼,这样的无用功任谁都不愿意。


“环卫工人混装垃圾如何举报?如何举证?”、“呵呵,等环卫工人能不混装垃圾再说吧”“还是需要社区和物业协调好,否则两者的不作为只能居民个人被强制买单”......媒体报道下方的评论中,对环卫工人持怀疑态度的人不在少数,而相关方面表示:“请大家相信这一次的执法力度!”

与垃圾分类共同提出的还有“一次性”问题: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馆、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此事仿佛也已经在我们能耳边盘桓许久,如今终于落到实处。

其实细细一想,2018年“严查电动车带人、2014年“超市有偿提供塑料袋”、”2010年“酒驾入刑”……这些都是近年来对于严重不良现象所采取的措施。“我的电动车为什么不能带人?”、“我们去超市消费,超市应该给我们提供免费的塑料袋。”、“我开车喝酒不出事,谁管得着?”……质疑、抗议、不满、消极对待,这些都有过。就像现在“我每天这么忙,哪有时间垃圾分类。”、“我分类,别人不分有什么用?”、“我有洁癖,就是喜欢一次性餐具。”……万事开头难,从最初的10个电动车8个带人,到如今大家都带着环保购物袋进超市,这些不良的行为正在一步步被改善,而它们曾经的严重程度绝对不亚于“一次性”问题,不亚于垃圾分类。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现,“迫使”上海人民将“不得不”进行垃圾分类,其中结合先前失败的经验,对“环卫工人”、“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等细节方面都进行了一定的规范。那些垃圾不分类的人,今后可有惩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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