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申办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均可查询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在小程序端的“个税”功能中,你可以自主选择起止时间来查询税款缴纳明细,缴纳明细显示“由远及近”。
(以下操作流程以从“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随身办”为例)
1、进入“上海发布”公众号,点击“上海发布”微信菜单,点击“随申办”微信小程序。

选择“我的”,再点击“我的数据”旁的“更多”。




方式二
1、点击“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菜单,打开“随申办”微信小程序,进入“专属”功能。


2、使用“专属”功能前,进行二次认证。

3、前往“专属档案”——“学习&工作”——“纳税信息”——“个税”,查询个税缴纳情况。




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随申办”小程序,出现“随申办”界面,按上述方式一、方式二操作即可。

来源:上海发布、“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转自:FSG上海外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