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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雷电龙卷风……极端天气频发,上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暴雨雷电龙卷风……极端天气频发,上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临港外服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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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极端天气频发,进入五月份以来,我国多地连续出现大风大雨、电闪雷鸣的天气,甚至还夹杂着冰雹,武汉、苏州等地



最近极端天气频发,进入五月份以来,我国多地连续出现大风大雨、电闪雷鸣的天气,甚至还夹杂着冰雹,武汉苏州等地还遭受龙卷风袭击。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无疑增加了上下班路上的困难。不少小伙伴疑惑:“如果因为天气原因,导致我在上下班路上摔倒了,算工伤吗?”关于工伤的这些问题,上海外服从国家相关部门收集了解答,一起来看↓↓↓

Q

上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A

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 · 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 · 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 · 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Q

天气不好,地铁里人多,我上班挤地铁被踩踏致伤,算工伤吗?
A

不算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工伤条件中的“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伤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参照这一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是指轨道列车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地铁站内因人群拥挤遭到踩踏而受伤的,和轨道列车本身的运行并无关系,属于公共场合安全生产事故,却并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不属于可认定为工伤的范畴
Q

那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呢?我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A

不是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Q

如果工伤医疗耗时较久,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能延长吗?
A

工伤职工因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Q

果我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呢?是不是就没有保障了?
A

有保障。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微信、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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