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1号),稳妥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本市2024年4月1起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市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本市工伤职工提供规范便捷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使外省市工伤职工来沪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一、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长期居住外省市、常驻外省市工作和转诊转院至外省市的工伤人员。
二、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费用范围有哪些?
异地就医工伤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的目录和标准是什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 辅助器具配置执行参保地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就医中发生的超标准超目录范围和不符合诊疗常规的费用,及其他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上海市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范围的协议机构有哪些?
试点期间,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提供医疗服务; 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提供康复服务; 上海六院假肢矫形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辅具配置服务。
五、如何查询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试点地市和协议机构?
工伤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 、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了解试点地市和协议机构情况。
六、申请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 在外省市居住(工作)半年(含)及以上,并符合本市异地就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要求的工伤人员。
(2) 事故发生时由外省市医疗机构急救的,因伤情治疗需要至外省市医疗机构(居住地或原救治地)就医的。
七、工伤人员怎样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工伤人员需前往试点地市协议机构住院医疗、住院康复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该协议机构属于试点范围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应先申请办理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备案完成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工伤人员本人垫付相关费用。
来源:市社保中心、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